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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业务资质、独立性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等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公正、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天健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从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及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并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合天健的审计工作;同时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持续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审计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协调各方工作配合,就所涉及问题进行积极沟通与解决,督促天健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天健开展审计前,即展开了双向沟通,确保审计团队成员具备专业资质、业务能力与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2月21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等进行了沟通,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健出具的《朗迪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合理,审计风险判断及计划的审计重点合适,项目组人员安排配置也非常到位。

2024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实地考察,了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运营情况并现场互动交流会计师审计工作措施及技术方法、会所对审计质量控制及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会计师项目团队的人员情况及考核机制、会所如何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把关、会所对现场审计责任落实与审计人员情况等。

2024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及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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