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20 号)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200万股,并
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55,000万元变更为61,200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1686号)。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的具体情况对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
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 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并于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00万股,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 并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0万元 61,200万元
3 第十七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份总数为55,000万股,均为普 61,200万股,均为普通股
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总
数为61,2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61,200万股
4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指定《中国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指定《中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报》、《证券日报》、《证券
报刊,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 时报》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 要披露信息的报刊,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作为公司信息披
露的网站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