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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4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的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王鸿祥,男,1956 年 3 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
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副教授,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会计师;现任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先
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简德三,男,1967 年 2 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历
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
授,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开堂,男,1955 年 11 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历
任天津科技大学制浆造纸学科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化工学院院长、图书馆
馆长,浙江科技学院制浆造纸学科中德学院院长、轻工学院院长;现任仙鹤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们也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
 十三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年度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备注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鸿祥               9           9          0
   简德三               9           9          0
   胡开堂               9           9          0
     2017 年,王鸿祥、简德三、胡开堂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事项中,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
 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并
 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
 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议案事项均进行了积极审议,认真讨论、审查和论证各项事项,努力完成公
 司独立董事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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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参加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就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项、聘
用 2017 年度审计机构、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参加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就河南仙鹤特种浆纸有限公司为浙江
仙鹤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了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关联交易情况
    对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
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公
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
情况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地为
股东利益提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公司经营班子全面贯彻落
实了 2017 年历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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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
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七)其他
    2017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期间: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
列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18 年,我们
将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加深入公
司的经营管理,经常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
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付出
努力。同时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董事
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独立董事: 王鸿祥       简德三       胡开堂
                                                     2018 年 5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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