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0,033,2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89.874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王敏良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敏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王敏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4、 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50,000,400 | 99.9940 | 32,800 | 0.0060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王敏良 | 550,000,000 | 99.9939 | 是 |
2.02 | 王敏强 | 550,000,000 | 99.9939 | 是 |
2.03 | 王明龙 | 550,000,000 | 99.9939 | 是 |
2.04 | 王敏岚 | 550,000,000 | 99.9939 | 是 |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胡开堂 | 550,000,000 | 99.9939 | 是 |
3.02 | 简德三 | 550,000,000 | 99.9939 | 是 |
3.03 | 吴仲时 | 550,000,003 | 99.9939 | 是 |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张久海 | 550,000,000 | 99.9939 | 是 |
4.02 | 张家明 | 550,000,002 | 99.9939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00 | 1.2048 | 32,800 | 98.7952 | 0 | 0.0000 |
2.01 | 王敏良 | 0 | 0.0000 | ||||
2.02 | 王敏强 | 0 | 0.0000 | ||||
2.03 | 王明龙 | 0 | 0.0000 | ||||
2.04 | 王敏岚 | 0 | 0.0000 |
3.01 | 胡开堂 | 0 | 0.0000 | ||||
3.02 | 简德三 | 0 | 0.0000 | ||||
3.03 | 吴仲时 | 3 | 0.0090 | ||||
4.01 | 张久海 | 0 | 0.0000 | ||||
4.02 | 张家明 | 2 | 0.006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2、3、4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为对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