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开展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18年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注】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2018年实际发生金额 |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发生的交易金额 |
采购商品 |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 10,000 | 6,734.97 | 3,100.46 | |
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0 | 57.11 | 35.97 | 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金额少106.92万元,原因是原计划与高旭仙鹤结算的原材料最后变为和邦成化工结算。 | |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 800 | 643.20 | 256.78 | 实际发生金额比预计金额超出99.98万元,原因是部分原计划与高旭仙鹤结算的原材料最后变更为邦成化工结算。 | |
合计 | 11,000 | 7435.28 | 3393.21 |
销售商品 |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 20,000 | 11,086.74 | 3,219.17 | 实际比预计金额少了5694.09万元,主要原因是仙鹤通过变压站销售给夏王的电力,少了2个月的结算期。 |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 15 | 0.21 | 0.03 |
合计 | 20,015 | 11,086.95 | 3,219.20 |
注:上期预计期间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时间段内的实际发生金额。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
度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预计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 上期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与上期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 | |||||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99.00% | 9,835.43 | ||
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 | 0.50% | 93.08 | ||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 | 0.50% | 899.98 |
合计 | 11,200.00 | 10,828.49 |
销售商品 |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 16,000.00 | 95.00% | 14,305.91 | |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0.50% | 0.24 |
合计 | 16,001.00 | 14,306.15 |
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4年11月26日 |
注册资本 | 3,260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3,260万美元 |
法定代表人 | 朱毅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308007686956395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20号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经营范围 | 装饰原纸制造、销售。 | ||
主营业务 | 装饰原纸制造、销售。 | ||
关联关系 |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兼任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敏岚兼任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 ||
出资构成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德国夏特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
项目 | 2017.12.31 | 2018.12.31 | |
资产总额(万元) | 211,176.97 | 227,656.10 | |
净资产(万元) | 115,490.61 | 117,291.73 | |
营业收入(万元) | 222,084.83 | 258,378.17 | |
净利润(万元) | 35,819.09 | 21,801.11 | |
(2)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3年6月21日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QUENTIN SHI(施晓旦)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30803071623483A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圣效大道22号 | ||
公司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
经营范围 | 重钙浆料和涂布轻钙浆料的研发、销售及其他造纸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物品)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造纸添加剂的生产、销售 | ||
关联关系 |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兼任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敏岚兼任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 ||
出资构成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上海东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 49% |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
项目 | 2017.12.31 | 2018.12.31 | |
资产总额(万元) | 3,470.60 | 3,678.99 | |
净资产(万元) | 2,186.60 | 2,203.25 | |
营业收入(万元) | 908.93 | 113.78 | |
净利润(万元) | -93.45 | 16.65 | |
(3)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6年4月25日 | |
注册资本 | 1,667万元 | 实收资本 | 1,667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QUENTIN SHI(施晓旦)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330800787745814Q |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茵路8号 | |||
公司类型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正缬氨酸、丝氨酸、L-2-氨基丁酰胺盐酸盐生产与销售;年产10万吨造纸助剂项目(实施8万吨造纸助剂项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造纸添加剂的生产、销售 | |||
关联关系 | 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敏岚兼任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 |||
出资构成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73.01% | |||
戚文萍 | 26.99% |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
项目 | 2017.12.31 | 2018.12.31 | ||
资产总额(万元) | 3,356.35 | 6,679.68 | ||
净资产(万元) | 2,610.10 | 2,506.15 | ||
营业收入(万元) | 1,849.83 | 2,897.52 | ||
净利润(万元) | -529.59 | -136.18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同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