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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执行监督职能。我们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进行了监督和评估,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重点关注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策过程及决议事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并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此外,监事会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忠实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能恪守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未发现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与监督。经过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有效,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也未发现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制定及实施

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规定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8,102,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红利58,401,502.74元(含税),转增111,240,958股。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有关情况,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执行。方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完成实施工作。

(四)关联交易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监督。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79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工作重点如下: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将监督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组织监事会会议,关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确保公司决策和执行的合规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二)聚焦风险管控

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树立监督意识,从财务和内控方面发挥作用。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事项进行主动问询和审慎评估,加强对公司运营风险的把控能力,推动公司健全合规管控机制。

(三)促进协同合力,提升监督能力

监事会将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加强配合,结合公司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实地调研和信息沟通,推动监督与经营发展相结合。同时,强化财务、审计、法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参加专业研讨和培训,及时了解政策性文件和行业发展信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履职能力,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督力度,促进公司的健康、规范发展。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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