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2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监事会成员、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均按照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编制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