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杨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0人,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8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的539,350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