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崔朴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60,000股,所持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9%。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7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董事崔朴乐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983%,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崔朴乐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960,000 | 1.19% | IPO前取得:1,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960,000股 |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内容详见2018-023号公告)、于2019年5月实施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内容详见2019-029号公告);
崔朴乐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 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崔朴乐 | 不超过:490,000股 | 不超过:0.298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9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90,000股 | 2019/9/20~2020/3/16 | 按市场价格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 | 个人资金需求 |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崔朴乐承诺:
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回购该等股份。
2、除了股东锁定期外,另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申报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崔朴乐先生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及规划而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崔朴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是而最终实际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崔朴乐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