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对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近年来,公司资金充足、业务发展稳定,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1,153,659.53元,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315,205,827.14元,持有的可灵活变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3,124,000.00元。结合公司稳健的盈利水平以及未来投资规划,公司目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38,797,04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7,080,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1,716,77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