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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故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股本2,053,541,850.00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205,354,185.00元,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97%。

经我们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的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利益回报需求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较为全面的反应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0年度薪酬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议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现状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议案。

六、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190万元(含税)。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全资子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议案

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所在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可操作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通行的计量方法,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九、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是综合考虑了目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审慎研究决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

独立董事:江积海 陈朝辉 陈雪梅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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