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8年8月23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婷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8-02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