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1(2020年6月1日-2020年8月3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8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购买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结构性存款已于2020年5月27日到期全额赎回,并获得实际收益共94.931507万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3月23日《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1 | 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 | 347,330,000.00 | 124,230,809.24 |
2 | 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 | 250,170,000.00 | 48,549,197.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0,670,000.00 | 23,463,111.0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0.00 | 60,012,037.01(注) |
合计 | 738,170,000.00 | 256,255,154.32 |
注:累积投入金额与拟投资总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理财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 | 产品类型 | 赎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3.85%-4.25% | 2019年11月29日 | 2020年5月27日 | 180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94.931507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4,000 | 1.48%-3.60% | -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如有)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91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无 | 1.48% -3.60% | -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所购买产品的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网上银行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454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产品编码 | C206U018A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收益计算天数 | 91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
币种及认购起点 | 本产品本金与收益币种均为人民币,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5万元,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募集期 | 2020年05月27日到2020年05月31日,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和收益起计或者延长募集期,投资者在募集期内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扣款日 | 2020年06月01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扣款日相应调整 |
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 |
收益起计日 | 2020年06月01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产品收益)。 |
到期日 | 2020年08月31日(若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
清算期 | 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即到账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收益或利息。 |
到账日 | 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联系标的 | 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
联系标的定义 | 美元3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 |
产品结构要素信息 | 期末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08月27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
基础利率 | 1.48% |
收益区间 | 1.48%-3.60% |
计息基础天数 | 365天 |
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 |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2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60%。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48%。 上述测算收益依据收益区间假定,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费用 | 1、本产品无认购费。 2、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理财业务管理费:无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协议发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销售涉争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中信银行分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无法确认销售涉争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分行的,则由购买涉争结构
性存款产品所对应的购买方在中信银行的资金账户开户分行所在地法院作为争议解决管辖法院。
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5月27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所募集的本金作为银行表内存款,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该本金所产生的部分利息用于投资利率衍生品市场。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为91天,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短期保本型,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1-3月 |
资产总额 | 180,930.42 | 182,245.07 |
负债总额 | 19,289.65 | 21,22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1,640.77 | 161,01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05.65 | 6,818.99 |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5,190.09万元,本次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32%。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认购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利息收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由于产品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浮动收益组成,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尽管前述对预计收益有所预测,但不排除受市场环境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上投资决策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78,000 | 51,000 | 513.133562 | 27,000 |
合计 | 78,000 | 51,000 | 513.133562 | 27,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29,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7.94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0.08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27,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5,000 |
总理财额度 | 42,000 |
注: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不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38,000万元(含本次),其中委托理财27,000万元,购买的银行定期存款金额为11,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