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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37762020年10月9日

目 录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03

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05

3、议案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06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

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9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3、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4、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5、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6、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7、宣布表决结果。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与会董事、律师、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俞铁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钱振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钱振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职期限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自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钱振华的独立董事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钱振华,男,1963年4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工作者、常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第一家试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第三届及第四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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