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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修正条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2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修正条款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8.72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6.11元/股

●联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9日

2019年1月23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39,000万元,转股价格12.31元/股,期限6年。2019年2月18日,该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泰转债”,债券代码“113526”。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联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发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停止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319,659,879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9,659,8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5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00,000.00元,转增127,863,952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7,523,831股。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8.72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6518元,n为派送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率0.4,P1为调整后转股价。综上,P1=(8.72-0.16518)/(1+0.4)=6.11元/股,“联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2元/股调整为6.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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