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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自《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之日计算,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进行了如下资产购买或出售事项:

1、控股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收购维斯通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

2019年8月28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华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维斯通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本次交易金额为1,026.548万美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陈雪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

2、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收购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01%股权2019年5月30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人民币772,741,367元收购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0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华友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持有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增资并引入第三方投资者

2019年4月19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引入第三方投资者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新能源”)与其他投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上市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友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10,355万元;同时公司拟引入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等10名其他投资方对华友新能源增资,其他投资者合计增资金额99,000万元。上市公司与其他投资者本次合计增资金额109,355万元。

华友新能源作为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发展的平台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华友新能源的控制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的批准。

4、控股子公司华友衢州出售部分资产

2018年11月13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友衢州将三项土地使用权及一项在建工程出售给关联方衢州华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新能源”),其中土地转让含税价格为18,873,631.00元,在建工程转让含税价格为100,114,238.32元,合计转让含税价格为118,987,869.32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华海新能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5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华青镍钴有限公司与青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沃源控股有限公司、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及 LONG SINCEREHOLDINGS LIMITED合资设立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投资总额128,000万美元,其中华青镍钴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58%。华越镍钴(印尼)有限公司将在印度尼西亚Morowali工业园区建设年产6万吨镍金属量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乐友新能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26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新能源”)与株式会社LG化学(以下简称“LG化学”)合资设立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公司”)和乐友新能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友公司”)。

华金公司注册资本为15,900万美元,其中华友新能源投入8,10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华金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预计一期生产规模为4万吨/年前驱体。乐友公司注册资本为28,536万美元,其中华友新能源投入13,982.6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乐

友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三元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预计一期生产规模为4万吨/年正极材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除前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上述交易内容与本次交易无关联关系,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梦婕郑 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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