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股票简称:福斯特 编号:2019-05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福特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福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5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1.00亿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0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的原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11月18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类别 | 配售数量(手) | 配售金额(元) |
原股东 | 763,650 | 763,650,000 |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11月20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 | 认购数量(手) | 认购金额(元) | 放弃认购数量(手) | 放弃认购金额(元)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81,533 | 81,533,000 | 1,041 | 1,041,000 |
三、本次可转债网下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11月20日(T+2 日)结束。
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网下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类别 | 认购数量(手) | 认购金额(元) | 放弃申购数量(手) | 放弃申购金额(元) |
网下机构投资者 | 253,776 | 253,776,000 | 0 | 0 |
本次网下申购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网下发行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四、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1,041手,包销金额为1,041,000元,包销比例为
0.09%。
2019年11月2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联系电话:0571-61076968联系人:章樱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101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
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