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福斯特:福斯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2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101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5,248.75万元人民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福斯特”)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滁州福斯特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

宜;

(6)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资金托管机构的聘任、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