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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力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以10.8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6,5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500元。详见《歌力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声明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8月31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证券法务部

2、 申报时间:2019年8月31日起45天内(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卢盈霏、温馨

4、 电话:0755—83438860

5、 传真:0755—83433951

6、 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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