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3日。鉴于上述有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均延长至2022年3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