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本年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