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13 公司简称:原尚股份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运兰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78.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251,08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关章节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原尚股份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原尚投资 | 指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
美穗茂 | 指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原尚 | 指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春原尚 | 指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重庆原尚 | 指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合肥原尚 | 指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原尚 | 指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沙原尚 | 指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保险 | 指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荟宁 | 指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成都原尚 | 指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供应链 | 指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荟宁航空 | 指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恒晨农牧 | 指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长春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武汉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深圳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恒晨农牧新兴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 |
原尚供应链深圳分公司 | 指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重庆荟昌行 | 指 | 重庆荟昌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 |
广州骏荟 | 指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原尚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 Gensho Logist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enSho Logist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余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运 | 钟情思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电话 | 020-82394665 | 020-82394665 |
传真 | 020-32066833 | 020-32066833 |
电子信箱 | ir@gsl.cc | ir@gsl.cc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530 |
公司网址 | www.gsl.cc |
电子信箱 | yuanshang@gsl.cc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原尚股份 | 603813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禤文欣、赵祖荣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490,177,487.56 | 460,120,061.27 | 6.53 | 1,032,726,890.3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90,177,487.56 | 458,663,770.75 | 6.87 | 553,398,50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815,695.82 | -163,732,402.68 | 不适用 | 69,089,973.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30,737,054.02 | -165,701,497.50 | 不适用 | 67,452,785.81 |
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1,693.03 | 86,713,734.89 | 97.44 | 63,157,815.87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0,595,475.21 | 490,369,631.82 | 6.16 | 672,200,237.37 |
总资产 | 1,158,146,641.46 | 672,424,931.77 | 72.23 | 844,911,601.7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84 | 不适用 | 0.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83 | 不适用 | 0.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87 | 不适用 | 0.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0 | -28.24 | 增加34.34个百分点 | 10.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8 | -28.58 | 增加34.66个百分点 | 10.5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6,189,631.25 | 109,272,518.68 | 116,144,800.27 | 158,570,53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3,520,268.91 | 6,977,233.26 | 2,711,320.58 | 17,606,873.07 |
股东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473,008.11 | 5,063,944.93 | 6,109,953.31 | 16,090,147.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934,398.24 | 64,525,154.07 | -17,032,709.31 | 81,784,850.0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58,405.96 | -143,139.22 | -166,922.6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5,145.84 | 1,920,832.22 | 2,737,347.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381,911.9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7,500.15 | 455,707.57 | -687,514.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8,209.59 | 个税手续费返还、进项税加计抵减、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 | 49,999.75 | 75,444.4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9,280.55 | 314,305.50 | 310,375.8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790.68 | |||
合计 | 78,641.80 | 1,969,094.82 | 1,637,187.6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主业,深耕细分领域,在汽车零部件物流、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情况开展如下:
(1)公司是专业的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企业,主要为汽车整机厂及其供应商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公司主要汽车类客户为本田系整车厂商及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自2020年12月起,汽车芯片供应短缺,全球汽车芯片供需出现失衡,汽车行业芯片供应出现一定程度紧张,全球范围内多家整车厂商已因芯片短缺而被迫减产或停产。受此影响,公司主
要客户2021年度产销量均有所下降。根据本田中国官网发布的信息,2021年1~12月Honda在中国的终端汽车累计销量为1,561,540辆,同比下降4%。其中,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全年终端累计销量为768,268辆;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全年终端累计销量为793,272辆。由于主要客户受芯片短缺影响造成其产量下降,公司2021年二、三季度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有所下降;2021年四季度以来,随着汽车芯片供应形势有所向好,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得以恢复。公司2021年度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588.72万元,同比下降1.76%,变动较小。
(2)在持续发展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的同时,公司重视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的开发。公司于2021年1月与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公司将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物业租给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租期为10年+10年;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已于2021年1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为2,343.12万元,该业务带来申通快递运输业务收入200.41万元。同时,公司非汽车零部件业务还新增了广州莱伦家居制品有限公司和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的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338.76万元和282.96万元。履行上述租赁合同将会给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收入。另外,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中机场装卸打板业务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了1,212.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429.03万元,同比上涨 69.39%。
(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于2008年建成的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众路25号建筑面积为11,365.44㎡的仓库及办公楼已无法满足公司运作发展的需求,公司决定对原有建筑进行拆除,该建筑固定资产原值为1,475.91万元,累计计提折旧916.37万元,资产处置损失
556.88万元,减少当年净利473.35万。
公司决定在上述地块上新建38,503㎡的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该新建项目预计于2022年三季度建成投产,公司将通过厂房和物流设施的改造,提高使用面积并实现智能仓储,争取成为广汽本田在黄埔区的集中外仓中心,与广汽本田及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开展更深入合作。
(4)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催收已单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追回应收账款538.19万元,增加公司净利润538.19万元。公司未来也将继续加大对相关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5)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11.58亿元,同比增长72.23%。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增加了使用权资产4.44亿元和租赁负债4.39亿元。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对公司全年利润总额影响679.89万元。
(6)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49,017.75万元,同比增长6.53%。其中,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为39,588.72万元,同比下降1.76%;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为9,429.03万元,同比增长69.39%。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物流行业市场概况
(1)物流的概念
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物、信息等资源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用户需求的过程。其中运输、仓储、装卸和搬运环节属于传统物流业务,包装、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属于增值物流业务。
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物流企业可以分为通用型物流企业和专业服务型物流企业。前者可以提供跨行业的物流服务,涉及物流产品的种类较多。后者则是基于某行业产品的特性,提供专业的物流服务,如汽车物流、IT物流、家电物流、化工物流等。专业性物流一般参与到下游行业的原材料供应、采购和生产流程中,提供一体化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
在专业服务领域,公司服务对象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及其零部件供应商,属于汽车物流行业,提供的包括传统物流业务以及增值物流业务。
在通用物流领域,公司亦服务于所有有物流需求的客户,例如快递行业、快消品行业、机场等,提供的主要为传统物流业务,即运输、仓储、装卸和搬运。
(2)汽车物流简介
汽车物流是物流业的重要分支,是一个复杂程度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人才与知识密集型专业服务型行业,其涵盖汽车制造链条中的零部件、整车、售后配件以及废旧汽车循环等各个环节的实体流动过程。
汽车物流按运输产品类别可以划分为零部件物流和整车物流,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采购和生产物流。即物流企业根据汽车制造厂商的生产计划将汽车零部件采购入库;进行检测、流通加工、包装等简单作业;与供应商、客户实时信息共享,实现最小化库存管理;物流企业将汽车零部件配送至生产线。
在整车制造厂商实行JIT生产模式的情况下,整车制造厂商的零部件仓储环节由物流商或供应商执行。为提高配送服务效率,物流服务商在进行零部件配送服务过程中,通常被要求直接将零部件运输至整车生产线边或指定消耗点,而零部件生产物流主要从事厂内生产线边和消耗点间零部件的配送、调配和整理。因此,JIT模式下采购物流和生产物流联系紧密,功能交叉,公司在提供采购物流服务同时承担部分生产物流职能。
2、物流市场的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物流中心物流运行情况通报显示,2021年,物流运行稳中有进,社会物流总额保持良好增势,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稳中有降,“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1)社会物流总额保持良好增势
2021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35.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两年年均增长
6.2%,增速恢复至正常年份平均水平。
从构成看,工业品物流总额299.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6%;农产品物流总额5.0万亿元,增长7.1%;再生资源物流总额2.5万亿元,增长40.2%;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10.8万亿元,增长10.2%;进口货物物流总额17.4万亿元,下降1.0%。
(2)物流业总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21年物流业总收入11.9万亿元,同比增长15.1%。
3、细分物流市场发展概况
(1)汽车零部件物流市场发展
全球汽车公司的生产经营经历了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逐步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大型跨国企业在扩大产能规模的同时,大幅降低了零部件自制率,取而代之以与外部零部件生产企业形成基于市场的配套供应关系。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进口汽车散件进行整车组装时,汽车零部件物流才逐渐形成。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进一步开放,我国汽车消费快速增长兼具资源成本低的优势,吸引国际汽车企业纷纷在我国合资或独资设厂,促使我国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进一步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逐渐成为新兴的世界级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中心。
A、整车销量趋于稳定
根据乘联会公布的数据,2021年全年狭义乘用车零售累计销量达2014.6万辆,同比增长4.4%。2021年全年轿车累计销量984.6万辆,同比增长6.4%。2021年乘用车全年销量呈现了正增长的趋势,结束了自2018年以来的下降局面。
回顾这一年的市场特点,市场集中度和入榜门槛双双在提高;电动车、智能网联车成为市场亮点;造车新势力已迈入万辆俱乐部,传统车企在疾速转型中,2022年国内车市将是新能源车的大竞技场。
随着疫情逐渐稳定以及政府着力解决汽车等制造业领域芯片短缺问题,汽车芯片供需矛盾终将得到缓解,汽车产销量将修复最终回归至正常市场水平。
B、精益化生产拉动汽车零部件物流需求一辆汽车由一万多种零部件组装而成,在汽车工业的精益化生产拉动下,对我国汽车零部件物流市场需求产生影响。
精益生产的理论和实践主要来源于日本汽车产业,即在必要的时间、按必要的量、生产必要的产品作为理念精髓,以“及时生产”(JIT)即不断地降低成本、无废品、零库存和无止境的产品更新为追求目标。这种管理方法逆着生产工序向上推进,一直追溯到原材料供应部门。日本车企将这种生产方式拓展至上游供应商,表现之一即:整车厂商是不备库存的,供应商普遍采用直接将零部件送到总装线上的方式,每天数次。整车厂商实施“均衡化生产”,确保了供应商产量的稳定,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利用人力和设备,实现成本的下降。通过这种方式,总装厂和供应商共同实现的成本降低,利润由整车厂和供应商共享。我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在技术基础和生产工艺与国外历史悠久的整车厂商有较大差距。经过多年发展,在汽车产销量、保有量绝对数量上已经趋于饱和的背景下,我国汽车工业提高技术水平,积极推进精益生产,降本增效,以获得持续发展和行业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国主要汽车厂商均已推行精益化生产理念,对汽车零部件物流需求的业务量和质量均产生持续拉动。一方面,整车厂商生产线的零部件库存越来越小,每日多次原材料投入几乎完全依靠物流商的运输配送,增加了配送的次数和精确度。另一方面,整车制造厂商的零部件仓储、装卸环节亦倾向由物流商或供应商执行。此外,物流供应商需配合整车厂生产计划,与整车厂及供应商保持信息共享和密切联系,单一环节延迟供货将导致整个生产线停产,因此服务质量要求较高。
(2)机场进出港装卸业务情况
机场进出港装卸业务主要为机场国际进出港提供出入仓、组装和查验等服务,服务流程为:
货物到港——分拣——查验——入仓——组装打板——出货。一般情况下不同城市机场向几家本土企业进行采购,本细分领域尚无全国性的大规模企业。机场进出港装卸业务量以及发展趋势主要与机场的货邮吞吐量有关。
近年来,白云机场货邮吞吐量占全国比例稳定10%以上,货运吞吐量全国第二,增幅全国前五。2012至2019年,白云机场货邮吞吐量持续增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总量相比2019略微提升。随着2021年新冠疫情逐渐控制以及疫苗的推行,以及各大航空“客改货”措施的实行,白云机场货邮吞吐量实现同比18%,2022年随着疫情得到进一步控制的情况下,有望实现吞吐量历史新高。
此外,由于机场内空间有限,且长期由小型装卸企业提供原始的打板装卸服务,而传统的货到打板组装模式存在占有空间大、找货难、无统一标签管理、组装效率低等弊端,亟待推行专业型一体化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进行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汽车零部件物流为核心业务的第三方供应链物流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从事物流设备生产销售和保险代理业务。
(1)综合物流服务
公司综合物流服务主要包括运输、配送、仓储及其他增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运输配送服务 | 运输 | 通常是指商品的长途或短途运送服务,即公司将货物由零部件供应商或供应商区域中转仓运至整车生产厂商附近仓库。 |
配送 | 公司将指定零部件货物运送至主机厂内指定区域。 |
装卸服务 | 装卸 | 公司根据零部件运输和保管的需要而进行物料搬运的作业活动。 |
仓储及其他增值服务 | 仓储 | 公司收货后,按照货物摆放、包装和存储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并对货物的存储数量、状态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共享,配合整车生产厂商及时调整和管理库存数量;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
品质检查 | 公司在收货时或收货后,按照客户或收货方要求对货物品质、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补送等解决方案。 | |
流通加工 | 公司在零部件上线前,按照整车厂的要求对部分零部件进行组装等简单加工操作,以进一步提高整车生产厂商的生产效率。 | |
包装 | 公司按运输安全性等要求,对零部件进行包装,或按整车生产厂商的要求,对货物包装进行拆分和换装,以更加方便零部件投入生产使用。 |
1)运输配送汽车零部件运输配送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接受整车制造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委托,按照整车生产商的采购计划,在规定时间把生产所需零部件运输至整车生产厂内指定位置,以保障生产流水线的顺畅运行。公司以覆盖范围广泛的物流网络为基础,科学规划运送路线和时间,合理调度车辆和人员,满足整车生产商JIT生产模式对零部件物流服务准确性、准时性和安全性的要求。2)仓储及其他增值服务整车制造厂商普遍执行准时生产制(JIT),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及时性和连续性,整车制造厂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的准确性、时效性要求日益提高。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通常以整车制造厂商为中心,在其周边和主要零部件供应商集中地区设置物流基地或中转仓库,为客户提供零部件的暂时存储和管理服务,兼用于取货和自送物流的提前备货,一方面有利于运输的及时性,另一方面便于公司对于货物的集拼和换装。目前,公司拥有和管理的仓库用于汽车零部件物流中转和直接出租。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运输配送和仓储管理等服务的同时,还提供相关增值业务服务,如对汽车零部件进行重新分拣、质检、简单组装和包装等。3)装卸在整车厂商周边的中转仓库或整车厂的线边仓,零部件自运输工具至仓库或线边仓,以及厂内周转,均需要大量人工装卸。目前,公司通过自有人员以及外协人员为客户提供装卸服务。
(2)物流设备销售
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并向部分物流客户销售物流设备,主要包括物流台车、网笼、包装材料等。此外,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物流设备的维修服务,收取服务费。
(3)保险代理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为公司及少量外部物流企业提供财产保险的代理服务,并获取相应代理佣金。保险类别主要包括机动车保险、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企业财产险、短期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集拼运营优势
固定车型在一定载重范围内从事不变路线运输的单次成本变化很小,如果装载的货物越多,单次运输的毛利率就越高。本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和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集拼技术,
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物流资源的灵活调配,在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的基础上设计最佳运输组配线路,将目的地相近的货物进行集中拼装,最大化利用运输车辆的装载能力,以尽可能少的车次完成运输,从而提高整体物流效率。
2、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可以根据用户的特定要求而设计专门的物流服务方案,通过系统地配置运力资源和规划运输路线,在满足客户时间要求的前提下,降低物流成本,最终实现整体供应链价值的最大化。按照传统的物流模式运作,使用不同的物流公司从各家供应商处进货,并分别运送至整车生产线,会带来收发效率低且库存压力大等难题,进而增加生产成本。公司通过分析供应商地点、货物量及卡车装载量,优化并设计最优的循环取货运输路线和方案,在预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向各供应商取货,并运送至中转仓库里集中管理,再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完成分拣及发运,将零部件及时配送至生产线边。通过循环取货模式的实施,客户既减少了厂内的零部件库存,同时也降低了缺货停产的风险,提升了生产效率,节省了企业物流成本。
3、物流网络优势
零部件物流企业需要通过广泛的物流网络,在不同客户和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实施“对流”运输,降低空驶率。目前,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东、华中、西南、华北、东北地区,形成了交叉循环的服务网络。公司拥有和管理十余个汽车零部件仓储配送中心,以配送中心为节点,可以实施货物集拼和换装,提供仓储、流通加工等服务,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成本管理水平。同时,公司运输路线基本覆盖全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汽车制造厂商变更供应商时,公司可以快速地通过最近的网络基点与新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调集运力资源开辟新的运输路线。
4、客户资源优势
整车制造商及相关供应商在选择物流企业的时候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筛选,物流企业一旦获得认可就很少被更换。公司秉承“安全、准确、迅速”的经营理念,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与广汽本田、东本发动机等核心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彼此相互依托、共同成长。目前,公司已进入国内知名汽车品牌整车厂商供应链体系,包括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广汽三菱、广汽菲亚特、江淮汽车、一汽大众和蔚来汽车。在进入上述知名客户的供应链后,公司一方面可以借助这些优质客户在行业内的影响拓展业务,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客户高标准的要求带动公司在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提高,使本公司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
5、信息系统优势
我国汽车零部件物流在运输、装卸、仓储和包装等操作方面的技术已相对成熟,但信息技术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信息技术的运用与投入,不断将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标准化,并在仓储管理、装卸运输、配送发运等物流环节广泛应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射频识别技术(RFID)、卫星定位(GPS)、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经过多年自主开发和持续创新,公司已构建了一套智能化的信息管理平台。凭借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手段,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随时发生的需求变化,为企业量身定做最适合的物流解决方案。个性化的物流方案既满足了客户对物流服务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的要求,又实现了公司运营的低成本和高效率。
6、人才优势
汽车零部件物流在供应链物流中属复杂程度较高的环节,但我国在对于供应链物流管理的研究与教育方面相对滞后,通过企业内部培育供应链管理人才,需要的周期较长,而且知识结构、业务技能也有所不足。公司大部分员工都接受过 JIT的培训,通过与广汽本田的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深了对汽车零部件物流的深刻理解,培育了大批掌握一线物流技术并熟悉供应链各业务流程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选择任用上,对不同岗位分别设置不同的条件和要求,发挥人才的特有优势,选择责任心的实干人才。通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在仓储板块和运输板块,培养了一大批操作经验丰富的中高层管理者,这些人员是公司实现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中坚力量。同时,公司采用完善的内部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保障了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高管团队的主要成员保持了高度的一致,确保了公司战略发展计划有效落实执行。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9,017.75万元,同比增长6.53%;实现利润总额3,650.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1.57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7,121.17万元,同比增长97.4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90,177,487.56 | 460,120,061.27 | 6.53 |
营业成本 | 368,342,643.72 | 345,591,055.62 | 6.58 |
销售费用 | 7,260,396.64 | 6,195,716.84 | 17.18 |
管理费用 | 36,683,396.15 | 41,673,849.48 | -11.98 |
财务费用 | 20,732,982.17 | 2,921,143.30 | 609.76 |
研发费用 | 14,449,502.00 | 14,407,882.00 | 0.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1,693.03 | 86,713,734.89 | 97.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51,213.37 | -61,901,070.6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49,617.23 | -28,488,898.8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业务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工资增加及上年社保费用有减免政策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诉讼费用及股权激励计划终止激励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1年本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准则,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活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回货款、预收租金及保证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增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建设支付进度款及上海购房产预付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减少贷款所致。无变动原因说明:无无变动原因说明:无无变动原因说明: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49,017.75万元,较2020年增长6.53%;营业成本为36,834.26万元,较2020年增长6.58%。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供应链物 | 490,177,487.56 | 368,342,643.72 | 24.86 | 6.87 | 6.58 | 增加 |
流 | 0.21个百分点 | |||||
供应链贸易 | -100.00 | |||||
合计 | 490,177,487.56 | 368,342,643.72 | 24.86 | 6.53 | 6.58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综合物流服务 | 489,163,815.20 | 367,988,247.63 | 24.77 | 6.93 | 6.64 | 增加0.21个百分点 |
物流设备销售 | 362,059.00 | 176,976.35 | 51.12 | -24.53 | -42.76 | 增加15.57个百分点 |
保险代理 | 651,613.36 | 177,419.74 | 72.77 | -9.56 | -7.49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商品贸易 | -100.00 | |||||
合计 | 490,177,487.56 | 368,342,643.72 | 24.86 | 6.53 | 6.58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西南 | 1,446,977.14 | 1,944,480.40 | -34.38 | -16.94 | 34.06 | 减少51.12个百分点 |
华南 | 396,430,555.22 | 307,337,664.46 | 22.47 | 7.75 | 7.17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华中 | 49,163,285.79 | 31,884,745.28 | 35.15 | 12.77 | 14.06 | 减少0.73个百分点 |
华东 | 39,311,791.91 | 23,545,211.85 | 40.11 | 11.29 | 1.67 | 增加5.67个百分点 |
东北 | 867,181.24 | 1,486,577.39 | -71.43 | -90.23 | -67.11 | 减少120.49个百分点 |
华北 | 2,957,696.26 | 2,143,964.34 | 27.51 | 10.85 | 24.53 | 减少7.97个百分点 |
合计 | 490,177,487.56 | 368,342,643.72 | 24.86 | 6.53 | 6.58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90,177,487.56 | 368,342,643.72 | 24.86 | 6.53 | 6.58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供应链物流收入,2021年供应链物流收入合计49,017.75万元,营业成本共36,834.26万元,毛利率24.86%,毛利率较上年增长0.21%。供应链物流主要包括综合物流服务、物流设备销售和保险代理。综合物流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运输收入、仓储收入和装卸收入等。2021年综合物流服务收入48,916.38万元,占当期供应链物流收入99.79%,其中,运输业务占比最大,装卸、仓储及其他服务占比较小。物流设备销售收入为36.21万元,占当期供应链物流收入0.07%,主要为台车、网笼的销售。保险代理收入是原尚保险向保险公司收取的销售佣金,目前主要代理公司运营车辆的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及货运险等。2021年,保险代理收入为65.16万元,占当期供应链物流收入0.14%。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南和华中地区,其中华南地区是公司的传统市场,其营业收入共39,643.05万元,占总区域营业收入的80.87%;华中地区营业收入共4,916.33万元,占总区域营业收入的10.03%;华东地区营业收入共3,931.18万元,占总区域营业收入的8.02%;西南地区营业收入共144.7万元,占总区域营业收入的0.30%;东北地区营业收入共86.72万元,占总区域营业收入的0.18%;华北地区营业收入共295.77万元,占总区域营业收入的0.60%。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供应链物流 | 供应链物流成本 | 368,342,643.72 | 100.00 | 345,591,055.62 | 100.00 | 6.5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综合物流服务 | 综合物流服务成本 | 367,988,247.63 | 99.90 | 345,090,082.08 | 99.85 | 6.64 | |
物流设备 | 物流设 | 176,976.35 | 0.05 | 309,191.01 | 0.09 | -42.76 |
销售 | 备销售成本 | ||||||
保险代理 | 保险代理成本 | 177,419.74 | 0.05 | 191,782.53 | 0.06 | -7.49 | |
合计 | 368,342,643.72 | 100.00 | 345,591,055.62 | 100.0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9,903.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1.0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635.2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9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7,260,396.64 | 6,195,716.84 | 17.18 | 主要是工资增加及上年社保费用有减免政策所致 |
管理费用 | 36,683,396.15 | 41,673,849.48 | -11.98 | 主要是诉讼费用及股权激励计划终止激励费用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14,449,502.00 | 14,407,882.00 | 0.29 | 主要是研发活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0,732,982.17 | 2,921,143.30 | 609.76 | 主要是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449,502.0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4,449,502.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9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9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1 |
本科 | 13 |
专科 | 36 |
高中及以下 | 1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同比变动 | 同比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1,693.03 | 86,713,734.89 | 97.44 | 主要是收回货款、预收租金及保证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51,213.37 | -61,901,070.63 | 不适用 | 主要是原尚股份数智中心项目建设支付进度款及上海购房产预付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49,617.23 | -28,488,898.84 | 不适用 | 主要是贷款金额减少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2,559,770.21 | 6.27 | 68,366,607.67 | 10.17 | 6.13 | 主要是收回货款、预收租金及收到租赁保证金所致 |
应收票据 | 1,183,000.00 | 0.18 | -100.00 | 主要是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 ||
应收账款 | 107,714,670.37 | 9.30 | 125,716,254.29 | 18.70 | -14.32 | 主要是收回货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6,025,677.43 | 0.52 | 6,197,590.82 | 0.92 | -2.77 | |
其他应收款 | 10,304,651.64 | 0.89 | 11,847,580.15 | 1.76 | -13.02 | 主要退还业务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292,052.17 | 0.03 | 388,532.17 | 0.06 | -24.83 | 主要是存货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398,835.42 | 0.12 | 3,108,406.22 | 0.46 | -55.00 | 主要是预提税费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298,794,145.15 | 25.80 | 329,819,141.46 | 49.05 | -9.41 | 主要是正常折旧及拆除东众路25号房屋建筑物所致 |
在建工程 | 1,063,922.51 | 0.09 | 43,988,869.55 | 6.54 | -97.58 | 主要是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转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44,091,832.35 | 38.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要2021年本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致。 | |
无形资产 | 58,091,347.96 | 5.02 | 59,654,376.58 | 8.87 | -2.6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1,798,663.11 | 11.38 | 16,169,731.62 | 2.40 | 715.09 | 主要是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转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95,029.31 | 0.53 | 5,822,941.24 | 0.87 | 4.6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16,043.83 | 1.72 | 161,900.00 | 0.02 | 12,201.45 | 主要是数智中心项目预付工程款及上海购房产预付款所致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3.45 | 94,000,000.00 | 13.98 | -57.45 | 主要是贷款金额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79,039,361.01 | 6.82 | 68,026,734.03 | 10.12 | 16.19 | |
预收款项 | 5,343,724.43 | 0.46 | 不适用 | 主要是预收货款所致 | ||
合同负债 | 2,197,836.39 | 0.19 | 794,262.25 | 0.12 | 176.71 | 主要是预收货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1,752,213.77 | 1.01 | 10,505,515.79 | 1.56 | 11.87 | |
应交税费 | 4,105,952.47 | 0.35 | 3,270,815.40 | 0.49 | 25.53 | 主要是上年建设投入进项税额增加,导致上年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8,433,195.29 | 1.59 | 5,163,682.29 | 0.77 | 256.98 | 主要是收客户保证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455,692.93 | 3.15 | 不适用 | 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确认为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8,403.55 | 25,956.98 | -67.63 | 主要是待转销项税减少 | ||
租赁负债 | 438,991,064.18 | 37.90 | 不适用 | 主要2021年本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致。 | ||
预计负债 | 544,053.89 | 0.05 | 不适用 | 主要是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所致 | ||
递延收益 | 128,333.17 | 0.01 | 268,333.21 | 0.04 | -52.17 | 主要是长春原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8,480.98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无形资产 | 16,520,303.41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合计 | 16,738,784.3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资产受限情况:公司截止2021年末被法院冻结的货币资金为218,480.9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茶园组团M10-1/03地块(部分一)宗地被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查封资产价值合计1,200万元。被法院冻结、查封的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仲裁案件。因该仲裁案件,公司冻结了美联建筑567.72万元货币资金。目前,该案件已庭审结束,等待裁决结果。
(三)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情况
公司为综合服务型汽车零部件物流企业。我国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根据规模大小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大型汽车厂商附属的控股或参股综合型物流公司;第二类是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第三类是从事某一物流环节的中小型运输企业,该类企业规模较小,一般不直接参与主机厂零部件配送,而是作为第一和第二类企业的外协承运商。公司属于第二类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国内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内主要以大型汽车生产厂商控股或参股的物流企业为主,其承担着保障所属汽车生产厂商物流任务的责任,物流订单稳定。随着我国产业升级,汽车产业业务链条复杂程度提升,对于运输质量的重视与对成本的控制要求不断提高,汽车生产厂商物流管理模式,直接或通过其控股、参股的物流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给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是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与汽车产业存在正相关性。
2. 其他综合物流行业情况
公司的综合物流服务面向多个行业,除服务于汽车整车厂商、汽车零部件厂商外,公司在食品冷链、快消品、第三方快递等下游行业拥有丰富的物流经验。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0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公司建设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与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估含税总价:1.03亿元人民币,该工程合同价款以最终结算为准。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书>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议案》。应得泽物流提出的实际使用需求,公司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设计变更及改造,由此改造产生的租赁物业改造费用由得泽物流承担,并由公司与恒富建设及得泽物流三方共同签订《改造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年11月,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2)2021年11月0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议案》。因建设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与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估含税总价:9,490万元人民币,本工程合同价款以最终结算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控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32,742.31 | 1,433.84 | 13,947.91 | -154.72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8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4,810.60 | 4,501.94 | 1,958.84 | 119.88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5,161.42 | -6,863.09 | 169.72 | -271.54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7,651.86 | 2,676.99 | 1,958.31 | 582.12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4,579.19 | 656.27 | 299.43 | -51.6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359.63 | -494.06 | 15.47 | 362.5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近年来,为促进物流行业发展,国务院及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物流行业发展的规划和产业政策,旨在为物流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物流企业规范运作,培育行业内有竞争力的企业发展壮大,引导物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汽车零部件物流是物流行业的重要分支,不仅代表了现代物流行业的最高水平,也是汽车行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的重要环节,在我国政府充分支持物流行业发展的大环境之下,汽车零部件物流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2)物流信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信息化是物流系统的基础,目前中国汽车物流企业普遍信息化程度低,使得物流服务差错率高、信息传递慢和管理效率低下。随着汽车制造行业的纵深发展,汽车制造厂商对汽车生产过程的管理越来越精细化,推动了汽车零部件物流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和普及。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利于零部件物流企业进一步优化运输配送路线和时间,有效降低客户和零部件供应商的协调成本,更加科学的进行货物分装和集拼,进一步提升车辆装载率,提升零部件库存管理效率,同时能够提升物流企业对客户突发需求及物流异常情况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推动零部件物流行业朝着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和精益化方向发展。
(3)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交通运输业的持续发展为物流行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我国物流基础性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规模迅速扩大,2020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519.81万公里,比上年末加18.56
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16.10万公里,增加1.14万公里。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2020年1月1日0时起,中国高速公路全网系统从既有收费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同时新费率生效,所有ETC车道、门架系统、客服系统并网运行,省界收费站正式取消;货车过路从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大小收费,确保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通过该举措,有效减少拥堵、便利群众、推动降低过路过桥费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秉承“安全、准确、迅速”的服务理念,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依然是“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领先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未来,公司将聚焦于综合物流服务业务:一方面依托现有较为完备的物流网络和设施、丰富的汽车零部件JIT物流经验,努力扩大汽车零部件物流的客户群体和业务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拓展其他专业物流领域,对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形成良好协同和补充。
公司将持续对物流信息系统进行研发投入,在智能调度、物联网、大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优化物流资源,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使公司客户服务体系化、物流运营专业化以及业务结构全面化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凭借丰富的JIT物流经验,与原有核心客户开展更深入合作
公司与主要客户广汽本田长期持续稳定合作,各大运输线路持续稳定运行的同时。在广汽本田增城工厂2017年以来集中外仓管理供应商零部件的转变过程中,公司仓库集中管理了大部分零部件厂商的产品,为其提供仓储、装卸、品质检查、流通加工、包装、厂内JIT配送等业务收入不断增长,公司对广汽本田生产前端的参与更加深入。 2020年3月,广汽本田建设的增城PDC(增城零部件物流中心)投入使用,作为增城工厂的集中外仓,集中管理所有外采汽车零部件,该等零部件相应的物流服务商包括原尚股份、富田日梱、广汽本田物流等。原尚股份现场人员凭借原有集中外仓业务的技术和操作经验,将转移至该仓库全面负责所有汽车零部件的进厂、仓储、装卸以及其他增值业务。此外,未来,原尚股份将通过深度参与增城PDC的运营进一步接触、管理并开拓更多其他汽车零部件厂商的直送、仓储及其他综合物流业务。 此外,广汽本田黄埔工厂、开发区工厂因坐落地黄埔区仓库紧缺,且周边尚无较大仓库难以满足所有零部件的集中外仓需求。在生产效率提升、成本管控等趋势下,广汽本田将在这两个工厂推行与增城工厂相似的集中外仓管理模式。原尚股份黄埔物流基地位于两个工厂之间,直径均在10KM左右。公司将通过厂房和物流设施的改造,提高使用面积并实现智能仓储,争取成为广汽本田黄埔区的集中外仓中心,与广汽本田及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开展更深入合作。
(2)依托完备的物流网络和客户服务经验,开拓其他整车厂商客户
目前,除华南外,公司在华北、东北、华中、华东、西南均拥有自有物流基地,物流网络完善。其中,华中、华东与华南形成了广汽本田、广州东本发动机、武汉东风本田为零部件需求端,华东地区、华中地区为零部件供给端的物流三角,充分利用三地的物流网络,并形成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将充分发挥物流基地的网络优势,从华中、华东、西南地区的民营整车厂商找寻突破口,进入其零部件物流体系,并通过优质服务逐渐获得其认可,成为其长期合作伙伴。
(3)将汽车行业供应链物流模式开拓至更多新领域
汽车行业供应链物流模式契合了汽车整车厂商精益生产的要求,协助其降低成本、降低库存。这种生产理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产业的认同,但在产业链中缺乏专业性物流供应商系统性地整合供应商、原材料、生产等资源。未来,公司将尝试将汽车行业供应链物流模式开拓至更多新领域。例如,公司目前是白云机场国际进出港装卸业务的主要供应商,负责来自粤港澳大湾区的出港货物快速分拣、打包、海关检查并准时送至相应航班。由于机场内空间有限,当前货量已经
满负荷。随着新冠疫苗全面接种,多个国际航班重启,国际货物运送需求增大,机场内空间难以满足。未来,公司计划在机场外建立前置仓库,将获取提前分拣、打包,并根据JIT模式的系统指令,提前2小时送至机场内进行海关检查,出港,大大提高机场进出港的物流效率,并协助机场客户提高货物周转量,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为客户实现供应链管理的增值价值,实现双赢。此外,公司在冷链行业、快递行业、农牧行业积累一定经验后,亦可以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供应链一体化物流服务,实现多领域全面发展。
(4)完善现有物流信息系统,开发适应新业务的物流信息系统
对于目前成熟运行的物流信息系统,如异常报障系统、安全巡检系统、GPS数据管理系统、派车审计系统等,公司将建设数据中台,结合现有的私有云(数据中心)与公有云平台,通过大数据、数据仓库工具、计算引擎等实现多系统数据的抓取、关联、分析、归档,并通过数据的不断学习,提供智能决策建议。对于新开展业务,根据行业特点、客户需求以及以往经验定制开发相应的信息系统,除应用原有核心技术外,将加强应用物联网技术、AI、无人化智能设备等前沿技术,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厂商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宏观上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大,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将刺激或抑制汽车消费;此外,由于经济全球化因素,汽车行业同样受到国际宏观环境和国际局势影响。最近两年,中国汽车行业需求亦因宏观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而增长趋缓甚至下降,且较多汽车厂商因全球芯片短缺面临停产风险。如汽车产业受国内外环境影响出现下滑,公司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2)诉讼主张不被执行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原尚股份与托普旺的纠纷案民事诉讼请求被驳回,转入刑事程序处理;重庆原尚与惠凌实业的纠纷案已取得生效判决,处于执行阶段;原尚荟宁与内蒙古牧亨的纠纷已达成执行和解。诉讼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之“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尽管公司积极应对上述诉讼、已判决案件的执行及执行和解的履行事项,但公司无法保证被告方的财产可以足额被执行或债务人按照和解协议约定正常履行。公司2020年度已对上述货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
(3)新业务开拓风险
近两年,公司在巩固汽车零部件物流的基础上,一直积极拓宽业务渠道,将汽车零部件物流经验应用于其他业务或下游客户。为促进公司稳步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开拓综合物流相关的新业务或新客户并加强管控。尽管在开展新业务前公司充分调研论证,但不同下游行业或客户的需求、运营模式有一定差异,公司新业务开拓可能面临不及预期甚至亏损的风险。
(4)销售集中及客户依赖的风险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本田相关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73%、
56.06%和52.24%(2019年和2020年收入剔除供应链贸易业务后,则本田相关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28%和56.24%)。公司与上述客户已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具有较强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若本田相关客户因自身经营业务变化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的采购量大幅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
(5)安全运输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物流业务主要采取公路运输方式,易受天气、路况、车况和司机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制度,但是由于运输过程环境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仍然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迟交付、人身伤害和货物损毁等情形的发生,并可能因此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或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这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部分业务由外协承运商承运,尽管公司及外协承运商均购买了较为全面的保险,但仍不能排除因保险覆盖不足导致公司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的风险,也不能排除因外协承运商支付能力不足、保险赔付具有延迟性等因素导致公司垫付赔偿金的风险。这也会对公司声誉及客户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充分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立。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充分披露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2021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石水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任职期均切实履行了董事职责,有效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2021年6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牟小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在职董事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所有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诚信谨慎、勤勉尽责,对每项提案进行认真了解与审议,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运作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包括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编制。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
(5)关于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专门投资者邮箱,及时回复股东邮件,通过热线电话、现场沟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参加了2021广东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09 | 2021年1月30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3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5 | 2021年3月19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0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40 | 2021年5月1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1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 | 2021年6月18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
2021-046 |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余军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2 | 2010-08-25 | 2022-08-22 | 0 | 0 | 0 | 不适用 | 85.28 | 否 |
余丰 | 董事 | 男 | 57 | 2010-08-25 | 2022-08-22 | 13,470,000 | 13,470,00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张宏斌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6-08-23 | 2022-08-22 | 0 | 0 | 0 | 不适用 | 5.95 | 否 |
牟小容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21-06-18 | 2022-08-22 | 0 | 0 | 0 | 不适用 | 3.47 | 否 |
李运 |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39 | 2010-08-25 | 2022-08-22 | 60,000 | 60,000 | 0 | 不适用 | 66.31 | 否 |
余奕宏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8-01-08 | 2022-08-22 | 31,500 | 31,500 | 0 | 不适用 | 50.51 | 否 |
詹苏香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1 | 2010-08-25 | 2022-08-22 | 0 | 0 | 0 | 不适用 | 26.91 | 否 |
柴正柱 | 监事 | 男 | 40 | 2010-08-25 | 2022-08-22 | 0 | 0 | 0 | 不适用 | 16.13 | 否 |
赵韫兮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2 | 2010-08-25 | 2022-08-22 | 0 | 0 | 0 | 不适用 | 11.44 | 否 |
石水平(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0-06-11 | 2021-06-18 | 0 | 0 | 0 | 不适用 | 2.98 | 否 |
王国胜(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0-05-27 | 2021-03-31 | 0 | 0 | 0 | 不适用 | 15.3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3,561,500 | 13,561,500 | 0 | / | 284.31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余军 | 余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机械工程师,拥有太原重型机械学院(现太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余军先生1992年至1997年在广州标致汽车公司工作;1997年至1998年任广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配套科机械组组长;1998年至2001年任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部国产化科铸锻钣金系系长;2001年创立原尚服务并任执行董事;2005年至今任原尚有限/原尚股份董事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原尚投资执行董事;2010年5月至2012年11月,担任龙岩广骏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7月,担任龙岩广骏执行董事;2013年9月至今担任和川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广州骏荟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担任荟尚餐饮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余丰 | 余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学士学位。余丰先生1986年至1989年在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工作;1989年至1998年担任香港合诚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业务部高级主任;1998年至2000年担任香港瑞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至2004年担任香港鸿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原尚股份董事。 |
李运 | 李运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湖南科技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李运先生2006年至2010年在原尚物流担任会计;2010年至2012年担任原尚股份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2年至今担任原尚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张宏斌 | 张宏斌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浙江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张宏斌先生1988年至1992年在甘肃省正宁一中任教师;1995年至1998年在中国煤炭经济学院任教师,2001年至今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 |
牟小容 | 牟小容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2月至今兼任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詹苏香 | 詹苏香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詹苏香女士1993年至1997年任广州市长州经济发展总公司财务;1998至2007年任广州市仁柏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至2009年任原尚股份财务;2009年至2012年任原尚股份财务科长;2012年至今任原尚股份审计部长。 |
赵韫兮 | 赵韫兮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赵韫兮女士1992年至1996年任湖北宜昌国营612厂检验科检验员;1996年至2001年在广州市晶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任文员;2001年至2006年任广州市敦本盛建筑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资料员;2006年至今任原尚股份外联主任。 |
柴正柱 | 柴正柱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柴正柱先生2003年至2005年在原尚服务担任客户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原尚股份维修科科长。 |
余奕宏 | 余奕宏先生,曾用名为余立宏,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余奕宏先生于1991年8月-1994年6月任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1994年7月-2000年7月,任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技术员;2001年12月-2004年7月,任厦门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7月-2010年9月,任原尚有限营业部长;2010年10月-2011年4月,任重庆市庆元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2012年2月,任十堰市庆元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3月-2017年2月,任广州安杰物流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8月-2013年4月任原尚股份营业部长;2013年5月-2013年12月任原尚股份物流一部部长;2014年1月至今任原尚股份华南区总监;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石水平(离任) | 石水平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2008年1月进入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工作,期间,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在香港城市大学做访问学者。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做访问学者。 |
王国胜(离任) | 王国胜,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03月至2015年12月任广汽传祺技术中心技术管理室部长;2016年01月至2019年1月任广州佳实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广东迅泰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军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9-10-14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军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8月 | |
余军 | 广州怡仓行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1年3月 | |
余军 | 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9月 | |
余军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6月 | |
余军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11月 | |
余军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月 | |
余军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5月 | |
余军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12月 | |
余军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6月 | |
余军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月 | |
余军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1月 | |
余军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2月 | |
余军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6月 | |
余军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月 | |
余军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
余军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2月 | |
余军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3月 | |
余丰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 | |
张宏斌 |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 副教授 | 2001年7月 | |
张宏斌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月 | 2021年2月 |
牟小容 |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2月 | |
牟小容 |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2021年12月 |
牟小容 | 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
牟小容 | 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 副教授 | 1998年7月 | |
牟小容 | 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 | |
李运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8月 | |
李运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6月 | |
李运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月 | |
李运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 | |
李运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6月 | |
李运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1月 |
李运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5月 | |
李运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月 | |
李运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3月 | |
赵韫兮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 | |
石水平(离任) |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2月 | 2021年12月 |
石水平(离任)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2月 | |
石水平(离任) |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7月 | |
石水平(离任)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 | |
石水平(离任) | 广东四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4月 | |
王国胜(离任) | 广东迅泰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的报酬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过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确定的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和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实施。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付报酬合计284.31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付报酬合计284.31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牟小容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石水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辞职 |
王国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1-13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1-26 |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1-28 |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3-2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3-16 |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4-7 |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书>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4-15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4-22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6-1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8-13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回报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8-24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10-25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11-8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签订<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议案》; 《关于设立云浮控股孙公司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余军 | 否 | 13 | 13 | 4 | 0 | 0 | 否 | 4 |
余丰 | 否 | 13 | 0 | 13 | 0 | 0 | 否 | 4 |
李运 | 否 | 13 | 13 | 4 | 0 | 0 | 否 | 4 |
张宏斌 | 是 | 13 | 13 | 4 | 0 | 0 | 否 | 4 |
牟小容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石水平(离任)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9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军、张宏斌、牟小容 |
提名委员会 | 余军、牟小容、张宏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余丰、张宏斌、牟小容 |
战略委员会 | 余军、李运、牟小容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28 |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2020年,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庆原尚、上海荟宁在开展业务时存在大额应收款项逾期不能收回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庆原尚、上海荟宁展开公司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应收款项可回收性监控的自查工作,已对自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控检查,强化内部监督,严把公司各个内控管理环节,定期对逾期应收账款客户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协商,且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等各种方式催收。审计委员会经充分讨论和沟通,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不适用 |
2021-3-2 |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不适用 |
2021-4-15 | 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不适用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开展工作。经充分沟通后,一致同意所有议案。 定期报告方面,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为我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担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方面,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 ||
2021-4-22 | 审议《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2021-8-13 | 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不适用 |
2021-8-24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2021-10-25 | 审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该议案。 | 不适用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4-15 | 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公司董事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度均能勤勉尽责,认真履职,2020年度高管人员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均已按月发放,业绩激励奖金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已发放。 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及所处行业水平,能够有效激励董事及监事工作。 | 不适用 |
(4).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6-1 | 审议《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牟小容女士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其本人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牟小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不适用 |
(5).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26 | 审议《关于设立广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认缴)在广州投资设立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该公司将主要从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不适用 |
2021-3-2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不适用 |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2021-3-15 | 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设立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2,2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6,25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51.02%;合资方广东恒晨物流有限公司以现金、实物方式出资6,000万元(认缴),持股比例48.98%。该公司将主要从事农牧业相关物流等业务。 | 不适用 |
2021-4-12 |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 同意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设立新兴分公司,该分公司设立后主要从事农牧业相关物流业务。本次分公司的设立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2021-8-13 | 审议《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回报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9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4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920 |
销售人员 | 83 |
技术人员 | 66 |
财务人员 | 26 |
行政人员 | 141 |
合计 | 1,23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56 |
专科 | 170 |
专科以下 | 1,010 |
合计 | 1,23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在地区平均薪酬水平、员工岗位价值、工作能力和业绩综合制定薪酬福利制度。实现薪酬分配向公司骨干员工及价值创造员工倾斜,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实现内部薪酬差异化,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层级培训体系,多方位推进管理水平,提升员工个人技能:针对高层管理者开展外部培训,提升战略决策能力;针对中层管理者开展内外部相结合的培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针对物流现场员工开展操作技能培训和技术竞赛,实现现场操作标准化;对货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文明驾驶。
面对新的竞争形势和要求,公司将优化现有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团队分享学习,不断将企业的发展与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打造学习型组织,发展高效协同的企业文化。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10,625.1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390,763.67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原则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的股东分红具体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或股票,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3、现金分红条件、发放股票股利条件
公司盈利年度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资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4、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
7、利润分配方案的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78.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251,08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了相应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流程,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主要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日常运作方面,公司从事经营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物流基地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建的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01日起施行)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第四次修正版)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手续后开工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情况,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免于办理环评申报手续。
公司注重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坚持贯彻落实环保相关法规政策,重视节能和环保,并通过运用各种物流管理技术,降低车辆的空驶率和提供车辆的装载率,从而降低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和理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坚持“安全、准确、迅速”的服务理念,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的“汽车零部件KPI入厂物流标杆企业”证书。公司通过积极为股东创造回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与供应商共同成长和积极保护职工权益,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 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疫情期间,公司积极主动配合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支持增城区政府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运输的工作,全力参加抗疫工作,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期间荣获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抗疫先进集体表彰。
3. 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股东利益保护,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决策权,知情权和收益权,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公司官网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引导中小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让中小投资者能够理性判断公司价值。
4. 员工发展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并安排员工定期体检等,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障。
5. 安全生产
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在安全生产方面, 公司下设安全部专门负责公司安全事务,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为现场员工及司机召开安全生产操作培训、举行消防演习、不定期巡查仓库等。为员工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突显东西部扶贫协作广州市增城区对金海湖新区定点帮扶成效,公司向毕节金海湖新区采购一批价值8.20万元的农副产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余军 |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余丰 |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9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余军 | 针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租赁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情况,余军已承诺若公司因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期限内因产权瑕疵问题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其将承担公司因寻找替代场所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解决同业 | 原尚投资 |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将不会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竞争 | 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3、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4、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等其他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余军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3、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或参与管理或融资,或在该等企业任职、担任顾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服务;4、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与其相同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义务;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本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上述“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若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余军、余丰 | 1、本人不会利用作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主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本人关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原尚投资 | 1、本公司不会利用作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公司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主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原尚股份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将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回购上述股份,股份回购的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之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确定(期间内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余军、原尚投资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将通过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回购已转让的股份,股份回购的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之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确定(期间内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军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赵韫兮、詹苏香、柴正柱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本次上市的其他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如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余军、余丰、张宏斌、李运、刘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峰(已离职)、朱滔(已离职) | 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本次上市的其他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如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原尚投资、余丰 | 1、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其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余军 | 1、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补缴应缴而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其将对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偿;如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因此与员工产生经济纠纷,其愿承担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2、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承担发行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追缴的承诺等其他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本企业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人, 对本次发行的认购主体资格承诺如下:本企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 2021年3月2日;2021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限合伙) | 律主体,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下述情形: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即:(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特作承诺如下: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未持有原尚股份股票,不存在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情形;2、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原尚股份股票,并不安排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计划;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原尚股份所有,同时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广州骏荟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均系自有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 | 年8月6日 |
存在对外募集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原尚股份及其关联方(原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原尚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的情形。 | |||||||
其他 | 余军 | 本人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特作如下承诺: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1年3月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的情况;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并不安排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计划;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原尚股份所有,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在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原尚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 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通过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间接享有的与原尚股份有关的权益。 本人及本人配偶边菁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 | 2021年3月2日;2021年8月6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代持的情形;与其他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本人余军,在广州天河区、珠海香洲区、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均有房产,可以通过抵押融资等方式处置上述房产并为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购原尚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 |||||||
其他 | 原尚股份 |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1年3月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原尚投资 | 本公司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特作如下承诺: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1年3月3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的情况;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尚股份股票,并不安排减持原尚股份股票的计划;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公司具有约束力。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原尚股份所有,同时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相关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本人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或拒不履行上 | 2021年3月2日;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名下有坐落于广州天河区的房产,可以通过抵押融资等方式处置上述房产并为广州骏荟提供资金支持。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持有原尚股份41, 460, 000股股份,该等股份均未质押、冻结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以截至2021年8月12日的收盘价13.17元/股计算,前述股份市值约为5. 46亿元。3、原尚股份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够按照章程约定分红,本公司能通过原尚股份分红获得现金回报,可以为广州骏荟提供资金支持。 本公司对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的情形;与其他岀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如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相关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承诺严格执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 | 2021年3月2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9、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业相关资格,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洋洋食品有限公司及张振民拖欠原尚荟宁的合同价款事宜向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本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案号为(2020)内0802民诉前调5068号。 2021年1月22日,因被告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债务,原告向临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原尚荟宁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欠款100.00万元,法院执行划拨款138.19万元,合计238.19万元。 本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涉案金额为15,380,105.04元,对应的账面价值为13,761,253.77元。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6月29日,内蒙古牧亨、美洋洋食品和张振民作为被执行人,与原尚荟宁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原尚荟宁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偿还债务,自2021年6月份至2021年12月份期间,被执行人于每月最后一日之前最低偿还50万元,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1 月 23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7月1日及2021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以下公告: ①《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④《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
自2022年1月份开始,被执行人于每月最后一日之前最低偿还100万元,被执行人根据自身财务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债务清偿完毕;②原尚荟宁同意解除被执行人所有位于临河区东开发区融丰街北隆胜路西(不动产权证号:蒙(2017)巴市不动产权第0004419号)房屋查封,被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15日前办理完银行抵押贷款展期,并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用该房产为原尚荟宁办理顺位抵押,抵押金额为1,800万元;③被执行人应当恪守诚信,按期履行还款金额,按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若被执行人未能获得银行抵押贷款展期、或有任何一期未还款,或拒不配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违约情形,原尚荟宁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且不再同意与被执行人达成任何具有和解性质的协议;④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瑕疵履行,致使申请执行人遭受损失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⑤被执行人分期偿还的,仍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先息后本方式进行抵偿。 2021年7月2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内0802执1035号《执行裁定书》,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执行措施已穷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执行程序终结,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通过积极催收已追回应收账款538.19万元。 | |
2020年4月9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统称“托普旺”)拖欠公司运费款项事宜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运输费合计人民币36,896,850.00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847,402.01元(暂计至2020年4月9日);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后,依法追加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创百”)、通山晟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山晟天”)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于2020年1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上述民事诉讼期间,公司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证据,认为武汉创百相关人员涉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报案,控告武汉创百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2020年1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9日、2021年 2月 27日、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下述公告: ①《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②《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③《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④《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5052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0521元,均依法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涉及的刑事案件尚在侦查阶段。 |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就林金星、凌勇、王兴惠、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13日,重庆原尚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渝05民初1417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重庆原尚在本案起诉前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凌勇、王兴惠、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20年5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签发(2020)渝05财保5号关于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凌勇、王兴惠价值163,844,254.07元的财产。 2020年6月15日,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0年8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裁定书》,就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驳回。 2020年8月31日,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裁定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渝民辖终9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6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惠凌实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原尚支付货款15,768.60万元;②惠凌实业向重庆原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明细为:以2,813.33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6,700.89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1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2,991.7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146.9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12日及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下述公告: ①《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③《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④《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⑤《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
3月26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3,115.7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扣除惠凌实业已经支付的53.54万元);
③被告凌勇、王兴惠就前述第一、二项债务向
重庆原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就前述第一、二项债权,重庆原尚就被告林金星、高正实业分别持有并提供质押的被告惠凌实业的639.1万股、940.66万股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⑤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在上诉期内,原告、被告均没有对该案件进行上诉。2021年8月10日,公司取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书》(2020渝05民初1417号),证明本院关于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与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兴惠,凌勇,林金星,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渝05民初1417号法律文书,已于2021年8月10日生效。
2021年8月11日,重庆原尚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2021)渝05破203号《公告》,法院作出(2021)渝05破申2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案号为(2021)渝 05 破 203 号。凌勇、王兴惠、林金星、高正实业至今未履行(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8月30日,重庆原尚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执行的材料,申请对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高正实业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同日作出(2021)渝05执2201号《立案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重庆原尚于2021年8月18日向破产管理人邮寄了债权申报资料,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已生效,处于执行阶段。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①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简村村、九如村、白水村、新塘镇塘美村的物业出租给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泽物流”),用途为仓储及快递物流经营。
应得泽物流提出的实际使用需求,公司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设计变更及改造,由此改造产生的租赁物业改造费用由得泽物流承担。租赁物业改造费用确认好后,由原尚股份、得泽物流、施工方另行签订协议。该合同的租赁期限为10年+10年,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31年2月28日止为第一租赁期限,此租赁期间不含税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计389,930,313.36元;自2031年3月1日起至2041年2月28日为第二租赁期限,此租赁期间不含税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计542,278,580.04元。免租期为两个月,无论租赁物业改造是否完工,租赁物业的计费时间自2021年5月1日起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每三年递增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②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书>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议案》(以下简称《改造协议书》)。应得泽物流提出的实际使用需求,公司同意对租赁物业进行设计变更及改造,由此改造产生的租赁物业改造费用由得泽物流承担,并由公司与恒富建设及得泽物流三方共同签订《改造协议书》。协议签署后,三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积极推进本次项目改造事项,进而推进《租赁合同》的积极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③ 2021年06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香山大道33号3号仓库租给广州莱伦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总计租面积合计18090㎡,合同期限为2021年0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逐年续约,直至2031年6月14日。其中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31日为免租期,2021年8月1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租金为32.1101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4.7170元/平方米/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每三年递增10%。以上价格为未含税价,本合同总金额约为8,900.37万元(不含税)。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④ 2021年6月18日,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世物流”)签署《租赁合同》,约定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33号的2号厂房,计租面积为6935㎡,合同期限为2021年0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5年。该合同十年租金总金额约为3,451.22万元(不含税)。
2021年8月24日,原尚股份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百世物流租赁原尚股份位于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33号的1号厂房及办公楼二楼,计租面积分别为6391㎡、540㎡,合同期限分别为2021年08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6日止,合同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5年。厂房及办公楼合同十年租金总金额约为3,517.12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8月24日,因公司与百世物流连续十二个月内签订
的租赁合同累计总金额为6,968.34万元(不含税),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2021年0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解除提前解除双方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将承租公司原租赁给百世物流的6935㎡的厂房,租赁期限为自2022年1月15日起至2029年1月1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与百世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签订的办公楼《租赁合同》。其中租赁面积由540㎡变更为215㎡,租赁期限至2023年1月31日,保证金变更为22,000.00元。其余合同条款不变。
⑤ 2021年11月0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议案》。因建设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与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估含税总价:9,490万元人民币,本工程合同价款以最终结算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向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3月2日,公司与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数量不超过20,000,000普通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9,740万元。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原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1-013、2021-014、2021-015)。
2021年8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8,798,000股,认购金额调整为不超过18,553.63万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原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1-056、2021-057)。
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21年9月27日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10月19日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2022年2月25日,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
至2023年3月1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方案内容不变。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80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32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41,460,000 | 46.7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余丰 | 0 | 13,470,000 | 15.17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753,800 | 2,224,000 | 2.5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珊 | 0 | 2,200,000 | 2.48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江卓鹏 | 311,100 | 1,642,292 | 1.8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0 | 1,557,586 | 1.7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1,200 | 1,000,000 | 1.1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孟友柏 | 705,800 | 705,800 | 0.7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安娜 | 629,300 | 629,300 | 0.7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志弘 | 507,900 | 507,900 | 0.5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1,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60,000 | |||||
余丰 | 13,4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70,000 | |||||
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2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4,000 | |||||
陈珊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 | |||||
江卓鹏 | 1,642,2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2,292 | |||||
博汇源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1,557,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7,586 | |||||
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孟友柏 | 70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5,800 | |||||
陈安娜 | 62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300 | |||||
李志弘 | 50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7,9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余军持有原尚投资99.4%的股权,余军与余丰为兄弟关系,故原尚投资与余丰互为关联方。其中,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股本的46.70%;余丰持有公司1,347万股股份,占股本的15.17%。 除此之外,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余军 |
成立日期 | 2009年10月1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余军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任原尚投资执行董事。此外,余军本人在美穗茂等企业分别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原尚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原尚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二)1.及十二(一)。
2021年度,原尚股份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90,177,487.56元,其中综合物流服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9,163,815.20元,占营业收入的99.79%。
由于营业收入是原尚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原尚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
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业务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物流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对于仓储收入,抽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与账面记录核对;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以抽样方式向本期新增主要客户执行走访程序;
(6)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五(一)10、及五(一)24。
原尚股份公司2021年12月3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金额444,091,832.35元438,991,064.18元。
由于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金额重大,且计算复杂及涉及管理层评估判断,我们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 了解与租赁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2) 与管理层沟通,了解与租赁安排相关的交易目的,检查主要租赁合同,识别合同是否构成租赁或含有租赁成分,判断是否符合商业实质;
(3) 获取并复核管理层编制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算表计算是否正确,判断管理层所使用的折现率、确定的租赁期是否合理,判断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
(4) 获取律师出具的关于租赁合同相关风险的法律意见书,复核管理层判断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否合理;
(5) 通过抽样方式,对出租人实施函证程序及实地访谈,检查租赁合同、付款单等支持性文件;
(6) 检查与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相关信息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原尚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原尚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原尚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原尚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原尚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原尚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原尚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禤文欣(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祖荣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2,559,770.21 | 68,366,607.6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83,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107,714,670.37 | 125,716,254.2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6,025,677.43 | 6,197,590.8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304,651.64 | 11,847,580.1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92,052.17 | 388,532.1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398,835.42 | 3,108,406.22 |
流动资产合计 | 198,295,657.24 | 216,807,971.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98,794,145.15 | 329,819,141.46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63,922.51 | 43,988,869.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44,091,832.35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8,091,347.96 | 59,654,376.5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31,798,663.11 | 16,169,731.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095,029.31 | 5,822,941.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9,916,043.83 | 161,9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9,850,984.22 | 455,616,960.45 | |
资产总计 | 1,158,146,641.46 | 672,424,931.7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0,000,000.00 | 94,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79,039,361.01 | 68,026,734.03 |
预收款项 | 七、37 | 5,343,724.43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197,836.39 | 794,262.2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752,213.77 | 10,505,515.79 |
应交税费 | 七、40 | 4,105,952.47 | 3,270,815.4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8,433,195.29 | 5,163,682.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6,455,692.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403.55 | 25,956.98 |
流动负债合计 | 197,336,379.84 | 181,786,966.7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38,991,064.1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44,053.89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8,333.17 | 268,333.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9,663,451.24 | 268,333.21 | |
负债合计 | 636,999,831.08 | 182,055,299.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49,326,187.97 | 249,326,187.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615,129.15 | 1,204,981.58 |
盈余公积 | 七、59 | 34,493,863.01 | 30,258,318.3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7,378,295.08 | 120,798,143.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0,595,475.21 | 490,369,631.82 | |
少数股东权益 | 551,335.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1,146,810.38 | 490,369,631.8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58,146,641.46 | 672,424,931.77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745,983.66 | 56,537,435.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94,680,495.16 | 109,489,195.6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582,069.62 | 4,419,302.6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74,233,758.78 | 228,155,325.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2,052.17 | 388,532.1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4,370.42 | 1,887,438.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7,138,729.81 | 400,877,230.1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22,936,846.15 | 122,473,414.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9,149,113.38 | 83,999,957.39 | |
在建工程 | 1,063,922.51 | 43,988,869.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4,145,115.85 | ||
无形资产 | 12,688,607.12 | 13,058,977.7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4,380,203.13 | 7,719,41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913,694.85 | 16,770,559.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09,543.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0,187,046.82 | 288,011,197.71 | |
资产总计 | 897,325,776.63 | 688,888,427.86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94,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9,495,427.02 | 64,801,032.63 | |
预收款项 | 5,216,767.67 | ||
合同负债 | 1,581,037.56 | 86,530.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53,843.72 | 7,660,671.44 | |
应交税费 | 2,107,821.92 | 1,572,532.37 | |
其他应付款 | 26,240,178.72 | 21,540,489.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562,898.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9.06 | 1,081.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8,557,983.73 | 189,662,337.5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7,759,346.1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7,759,346.14 | ||
负债合计 | 356,317,329.87 | 189,662,337.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9,348,771.06 | 249,348,771.0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420.25 | 583,510.91 | |
盈余公积 | 34,493,863.01 | 30,258,318.30 | |
未分配利润 | 168,373,392.44 | 130,253,490.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1,008,446.76 | 499,226,090.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97,325,776.63 | 688,888,427.86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490,177,487.56 | 460,120,061.27 |
其中:营业收入 | 490,177,487.56 | 460,120,061.2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52,698,910.18 | 415,531,096.5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68,342,643.72 | 345,591,055.6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229,989.50 | 4,741,449.31 |
销售费用 | 七、63 | 7,260,396.64 | 6,195,716.84 |
管理费用 | 七、64 | 36,683,396.15 | 41,673,849.48 |
研发费用 | 七、65 | 14,449,502.00 | 14,407,882.00 |
财务费用 | 七、66 | 20,732,982.17 | 2,921,143.30 |
其中:利息费用 | 2,804,801.42 | 3,696,831.22 | |
利息收入 | 836,846.90 | 857,501.4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63,355.43 | 1,962,298.9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104,631.21 | -207,386,672.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50,070.66 | 34,173.3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496,493.36 | -160,801,235.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75,460.65 | 1,112,396.2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571,296.10 | 834,001.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500,657.91 | -160,522,840.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578,524.92 | 3,209,723.2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22,132.99 | -163,732,563.2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922,132.99 | -163,732,563.2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815,695.82 | -163,732,402.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437.17 | -160.5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922,132.99 | -163,732,563.2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0,815,695.82 | -163,732,402.6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437.17 | -160.56 |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8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8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33,887,540.39 | 408,890,599.9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48,118,643.45 | 316,142,703.32 |
税金及附加 | 1,765,619.32 | 1,709,016.49 | |
销售费用 | 6,311,937.50 | 5,530,269.84 | |
管理费用 | 21,432,363.92 | 22,851,278.98 | |
研发费用 | 14,449,502.00 | 14,407,882.00 | |
财务费用 | 7,614,742.49 | 2,815,386.3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04,801.42 | 3,522,463.03 | |
利息收入 | 803,270.91 | 767,299.26 | |
加:其他收益 | 353,588.74 | 1,210,634.6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9,9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613,551.74 | -110,234,710.5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631.61 | 53,449.9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093,503.80 | -63,536,563.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4,159.74 | 1,060,916.63 | |
减:营业外支出 | 6,001,765.63 | 669,883.2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595,897.91 | -63,145,529.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4,240,450.80 | -10,233,449.2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355,447.11 | -52,912,080.3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355,447.11 | -52,912,080.3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2,355,447.11 | -52,912,080.3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5,499,019.08 | 487,575,129.3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30,486.89 | 1,783,505.4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645,043.70 | 64,514,440.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8,274,549.67 | 553,873,075.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7,225,772.26 | 269,850,268.3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533,313.71 | 104,148,674.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793,837.11 | 25,646,444.8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509,933.56 | 67,513,951.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7,062,856.64 | 467,159,340.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1,693.03 | 86,713,734.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82,430.05 | 453,080.6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2,430.05 | 453,080.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933,643.42 | 62,354,151.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933,643.42 | 62,354,151.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51,213.37 | -61,901,070.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4,898.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4,898.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 | 16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444,898.00 | 16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000,000.00 | 152,446,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04,801.42 | 24,516,228.2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989,713.81 | 12,526,670.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794,515.23 | 189,488,898.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49,617.23 | -28,488,898.8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10,862.43 | -3,676,234.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230,426.80 | 71,906,661.3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341,289.23 | 68,230,426.80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90,793,633.69 | 415,696,853.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95,053.35 | 1,448,836.2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76,468.07 | 28,397,324.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9,365,155.11 | 445,543,013.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0,237,090.92 | 270,230,911.6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249,315.05 | 74,178,033.9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38,434.94 | 16,497,563.2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68,061.16 | 9,599,236.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7,992,902.07 | 370,505,744.9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372,253.04 | 75,037,268.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9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70,947.50 | 188,020.9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70,947.50 | 188,020.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452,456.41 | 60,228,984.5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3,431.9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3,915,888.35 | 60,228,984.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44,940.85 | -60,040,963.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 | 16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00,000.00 | 161,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000,000.00 | 13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04,801.42 | 24,341,860.0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13,962.48 | 12,475,04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918,763.90 | 175,816,900.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18,763.90 | -14,816,900.0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08,548.29 | 179,404.9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6,537,435.37 | 56,358,030.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745,983.66 | 56,537,435.37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1,204,981.58 | 30,258,318.30 | 120,798,143.97 | 490,369,631.82 | 490,369,631.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1,204,981.58 | 30,258,318.30 | 120,798,143.97 | 490,369,631.82 | 490,369,631.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589,852.43 | 4,235,544.71 | 26,580,151.11 | 30,225,843.39 | 551,335.17 | 30,777,178.5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815,695.82 | 30,815,695.82 | 106,437.17 | 30,922,132.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4,898.00 | 444,898.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44,898.00 | 444,898.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235,544.71 | -4,235,544.7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35,544.71 | -4,235,544.71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89,852.43 | -589,852.43 | -589,852.43 | ||||||||||||
1.本期提取 | 4,143,840.06 | 4,143,840.06 | 4,143,840.06 | ||||||||||||
2.本期使用 | 4,733,692.49 | 4,733,692.49 | 4,733,692.49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615,129.15 | 34,493,863.01 | 147,378,295.08 | 520,595,475.21 | 551,335.17 | 521,146,810.38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9,702,000.00 | 258,264,345.99 | 12,310,160.00 | 944,322.43 | 30,258,318.30 | 305,341,410.65 | 672,200,237.37 | 52,222.62 | 672,252,459.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702,000.00 | 258,264,345.99 | 12,310,160.00 | 944,322.43 | 30,258,318.30 | 305,341,410.65 | 672,200,237.37 | 52,222.62 | 672,252,459.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0,000.00 | -8,938,158.02 | -12,310,160.00 | 260,659.15 | -184,543,266.68 | -181,830,605.55 | -52,222.62 | -181,882,828.1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3,732,402.68 | -163,732,402.68 | -160.56 | -163,732,563.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920,000.00 | -8,938,158.02 | -12,310,160.00 | 2,452,001.98 | 2,452,001.98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16,881.98 | -12,310,160.00 | 14,927,041.98 | 14,927,041.98 | |||||||||||
4.其他 | -920,000.00 | -11,555,040.00 | -12,475,040.00 | -12,475,040.00 | |||||||||||
(三)利润分配 | -20,810,864.00 | -20,810,864.00 | -52,062.06 | -20,862,926.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 |
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810,864.00 | -20,810,864.00 | -20,810,864.00 | ||||||||||||
4.其他 | 0.00 | -52,062.06 | -52,062.06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 |
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0,659.15 | 260,659.15 | 260,659.15 | ||||||||||||
1.本期提取 | 5,080,905.31 | 5,080,905.31 | 5,080,905.31 | ||||||||||||
2.本期使用 | 4,820,246.16 | 4,820,246.16 | 4,820,246.1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26,187.97 | 1,204,981.58 | 30,258,318.30 | 120,798,143.97 | 490,369,631.82 | 490,369,631.82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583,510.91 | 30,258,318.30 | 130,253,490.04 | 499,226,090.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583,510.91 | 30,258,318.30 | 130,253,490.04 | 499,226,090.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3,090.66 | 4,235,544.71 | 38,119,902.40 | 41,782,356.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355,447.11 | 42,355,447.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235,544.71 | -4,235,544.7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235,544.71 | -4,235,544.71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73,090.66 | -573,090.66 | |||||||||
1.本期提取 | 2,801,671.93 | 2,801,671.93 | |||||||||
2.本期使用 | 3,374,762.59 | 3,374,762.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10,420.25 | 34,493,863.01 | 168,373,392.44 | 541,008,446.7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9,702,000.00 | 258,286,929.08 | 12,310,160.00 | 152,509.27 | 30,258,318.30 | 203,976,434.41 | 570,066,031.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702,000.00 | 258,286,929.08 | 12,310,160.00 | 152,509.27 | 30,258,318.30 | 203,976,434.41 | 570,066,031.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0,000.00 | -8,938,158.02 | -12,310,160.00 | 431,001.64 | -73,722,944.37 | -70,839,940.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912,080.37 | -52,912,080.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20,000.00 | -8,938,158.02 | -12,310,160.00 | 2,452,001.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16,881.98 | -12,310,160.00 | 14,927,041.98 | ||||||||
4.其他 | -920,000.00 | -11,555,040.00 | -12,475,040.00 | ||||||||
(三)利润分配 | -20,810,864.00 | -20,810,864.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810,864.00 | -20,810,864.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31,001.64 | 431,001.64 | |||||||||
1.本期提取 | 3,540,963.03 | 3,540,963.03 | |||||||||
2.本期使用 | 3,109,961.39 | 3,109,961.3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782,000.00 | 249,348,771.06 | 583,510.91 | 30,258,318.30 | 130,253,490.04 | 499,226,090.31 |
公司负责人:余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尚涩泽物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涩泽)。原尚涩泽系经商务部批准,由广州市原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和日本涩泽仓库株式会社共同出资组建,于2005年8月15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17857431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8,782,000.00元,股份总数88,782,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8,782,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行业。产品/提供的劳务主要有: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服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等1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
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款项性质;除应收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组合外的其他款项按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组合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
其中:0-6个月 | 1.00 |
6-12个月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 | 9.50-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及专利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商标及专利 | 5 |
软件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短期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短期带薪缺勤、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应付的短期 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
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产品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产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在将货物交付客户并取得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2) 零部件物流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零部件物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整车生产商对零部件的采购和生产需求,协调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生产商的供需过程,接受整车生产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委托,将整车生产所需零部件准时运输至指定地点并经对方验收确认,在月末根据约定的结算价格、运输车次或业务量等因素计算确认收入。
3)其他物流收入
其他物流收入包括土石方运输收入和农牧产品运输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将货物准时运输至指定地点并经对方验收确认,在月末根据约定的结算价格、运输车次或业务量等因素计算确认收入。
4) 仓储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及时点
仓储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在仓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接受劳务方确认后,依据约定的结算价格、仓储面积、仓储天数和业务量等因素确认收入。
5) 保险代理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及时点
保险代理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将代售保险销售划转到保险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后,公司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代理销售业务结算清单,以及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佣金比例编制《佣金结算单》,公司根据业务结算清单及《佣金结算单》确认保险代理收入。
6)租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的履约义务,在租赁服务期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在月末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单价等因素计算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
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 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 | 董事会审议通过 | 详见表 |
其他说明
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 2021年1月1日 |
预付款项 | 6,197,590.82 | -248,289.61 | 5,949,301.21 |
使用权资产 | 469,227,626.79 | 469,227,626.79 | |
应付账款 | 68,026,734.03 | -13,027,192.30 | 54,999,541.7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676,461.09 | 31,676,461.09 | |
租赁负债 | 450,330,068.39 | 450,330,068.39 |
2)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中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756,798,758.53元,将其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481,350,510.38元,折现后的金额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的差额为656,019.10 元。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1-5年为4.75%,5年以上为4.90%。
3)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8,366,607.67 | 68,366,607.6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83,000.00 | 1,183,000.00 | |
应收账款 | 125,716,254.29 | 125,716,254.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197,590.82 | 5,949,301.21 | -248,289.6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847,580.15 | 11,847,580.1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88,532.17 | 388,532.1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08,406.22 | 3,108,406.2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6,807,971.32 | 216,559,681.71 | -248,289.6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9,819,141.46 | 329,819,141.46 | |
在建工程 | 43,988,869.55 | 43,988,869.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69,227,626.79 | 469,227,626.79 | |
无形资产 | 59,654,376.58 | 59,654,376.5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169,731.62 | 16,169,731.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22,941.24 | 5,822,941.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1,900.00 | 161,9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5,616,960.45 | 924,844,587.24 | 469,227,626.79 |
资产总计 | 672,424,931.77 | 1,141,404,268.95 | 468,979,337.1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4,000,000.00 | 94,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8,026,734.03 | 54,999,541.73 | -13,027,192.3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94,262.25 | 794,262.2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05,515.79 | 10,505,515.79 | |
应交税费 | 3,270,815.40 | 3,270,815.40 | |
其他应付款 | 5,163,682.29 | 5,163,682.2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676,461.09 | 31,676,461.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56.98 | 25,956.9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786,966.74 | 200,436,235.53 | 18,649,268.7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50,330,068.39 | 450,330,068.3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8,333.21 | 268,333.2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8,333.21 | 450,598,401.60 | 450,330,068.39 |
负债合计 | 182,055,299.95 | 651,034,637.13 | 468,979,337.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9,326,187.97 | 249,326,187.9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204,981.58 | 1,204,981.58 | |
盈余公积 | 30,258,318.30 | 30,258,318.3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0,798,143.97 | 120,798,143.9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0,369,631.82 | 490,369,631.8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0,369,631.82 | 490,369,631.8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2,424,931.77 | 1,141,404,268.95 | 468,979,337.18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中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756,798,758.53元,将其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481,350,510.38元,折现后的金额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的差额为656,019.10 元。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1-5年为4.75%,5年以上为4.90%。
2)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①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 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 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6,537,435.37 | 56,537,435.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9,489,195.63 | 109,489,195.6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419,302.60 | 4,192,318.48 | -226,984.12 |
其他应收款 | 228,155,325.68 | 228,155,325.6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88,532.17 | 388,532.1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87,438.70 | 1,887,438.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0,877,230.15 | 400,650,246.03 | -226,984.1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2,473,414.21 | 122,473,414.2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3,999,957.39 | 83,999,957.39 | |
在建工程 | 43,988,869.55 | 43,988,869.5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3,015,552.11 | 203,015,552.11 | |
无形资产 | 13,058,977.79 | 13,058,977.7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719,418.79 | 7,719,418.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770,559.98 | 16,770,559.9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8,011,197.71 | 491,026,749.82 | 203,015,552.11 |
资产总计 | 688,888,427.86 | 891,676,995.85 | 202,788,567.9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4,000,000.00 | 94,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4,801,032.63 | 54,039,224.23 | -10,761,808.4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6,530.22 | 86,530.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60,671.44 | 7,660,671.44 | |
应交税费 | 1,572,532.37 | 1,572,532.37 | |
其他应付款 | 21,540,489.33 | 21,540,489.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04,627.00 | 12,104,627.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81.56 | 1,081.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9,662,337.55 | 191,005,156.15 | 1,342,818.6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1,445,749.39 | 201,445,749.3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1,445,749.39 | 201,445,749.39 | |
负债合计 | 189,662,337.55 | 392,450,905.54 | 202,788,567.9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9,348,771.06 | 249,348,771.0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83,510.91 | 583,510.91 | |
盈余公积 | 30,258,318.30 | 30,258,318.30 | |
未分配利润 | 130,253,490.04 | 130,253,490.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9,226,090.31 | 499,226,090.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8,888,427.86 | 891,676,995.85 | 202,788,567.99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19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50 号),本公司被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书编号:
GR201944005777,发证日期: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原证书编号GR201644002496,有效期从2016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19 年至2021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按
照上述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自2019年4月份起享受加计抵减的优惠政策。
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享受此项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4,615.91 | 239,153.44 |
银行存款 | 72,355,154.30 | 68,127,454.23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72,559,770.21 | 68,366,607.6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218,480.98元使用受限,系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83,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183,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6个月以内 | 104,621,642.41 |
6-12个月 | 1,474,522.47 |
1年以内小计 | 106,096,164.88 |
1至2年 | 42,617,351.66 |
2至3年 | 163,353,765.5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12,067,282.0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2,059,048.58 | 64.75 | 202,059,048.58 | 100.00 | 207,440,960.51 | 61.88 | 207,440,960.5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008,233.50 | 35.25 | 2,293,563.13 | 2.08 | 107,714,670.37 | 127,809,655.71 | 38.12 | 2,093,401.42 | 1.64 | 125,716,254.29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0,008,233.50 | 35.25 | 2,293,563.13 | 2.08 | 107,714,670.37 | 127,809,655.71 | 38.12 | 2,093,401.42 | 1.64 | 125,716,254.29 |
合计 | 312,067,282.08 | 100.00 | 204,352,611.71 | 65.48 | 107,714,670.37 | 335,250,616.22 | 100.00 | 209,534,361.93 | 62.50 | 125,716,254.2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6,782,856.74 | 156,782,856.74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8,379,341.84 | 8,379,341.84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合计 | 202,059,048.58 | 202,059,048.5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6,096,164.88 | 1,119,942.54 | 1.06 |
2-3年 | 3,912,068.62 | 1,173,620.59 | 30.00 |
合计 | 110,008,233.50 | 2,293,563.13 | 2.0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7,440,960.51 | 5,381,911.93 | 202,059,048.5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93,401.42 | 200,161.71 | 2,293,563.13 | |||
合计 | 209,534,361.93 | 200,161.71 | 5,381,911.93 | 204,352,611.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 5,381,911.93 | 银行转账及法院强制执行收回 |
合计 | 5,381,911.93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6,782,856.74 | 50.24 | 156,782,856.74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11.82 | 36,896,850.00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注] | 33,049,092.20 | 10.59 | 330,490.93 |
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 | 11,648,560.35 | 3.73 | 116,485.60 |
武汉东本储运有限公司 | 9,577,865.39 | 3.07 | 95,778.65 |
合计 | 247,955,224.68 | 79.46 | 194,222,461.92 |
其他说明
[注]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包括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和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908,000.47 | 98.05 | 5,012,881.77 | 84.26 |
1至2年 | 70,274.57 | 1.17 | 932,351.76 | 15.67 |
2至3年 | 43,509.65 | 0.72 | 4,067.68 | 0.07 |
3年以上 | 3,892.74 | 0.06 | ||
合计 | 6,025,677.43 | 100.00 | 5,949,301.2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47,668.01 | 29.68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827,311.77 | 26.49 |
南宁鑫油港贸易有限公司 | 873,704.70 | 12.66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98,029.42 | 4.32 |
广州市姬堂加油站有限公司 | 241,677.95 | 3.50 |
合计 | 5,288,391.85 | 76.6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304,651.64 | 11,847,580.15 |
合计 | 10,304,651.64 | 11,847,580.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765,316.37 |
1至2年 | 1,224,472.00 |
2至3年 | 2,530,506.7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23,196.40 |
4至5年 | 3,104,086.80 |
5年以上 | 854,517.84 |
合计 | 10,902,096.16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751,636.72 | 9,869,345.48 |
保险赔款 | 142,666.83 | 845,543.83 |
备用金 | 248,886.63 | 270,557.30 |
其他 | 1,758,905.98 | 1,382,459.05 |
合计 | 10,902,096.16 | 12,367,905.6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3,675.02 | 45,195.45 | 461,455.04 | 520,325.51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54.16 | 154.16 | ||
--转入第三阶段 | -6,881.68 | 6,881.6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26.58 | -36,926.31 | 113,618.74 | 77,119.01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3,947.44 | 1,541.62 | 581,955.46 | 597,444.5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20,325.51 | 77,119.01 | 597,444.52 | |||
合计 | 520,325.51 | 77,119.01 | 597,444.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州市创置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0 | 2-3年 | 18.35 | |
广州市亿荣仓储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 | 4-5年 | 13.76 | |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4-5年 | 9.17 |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0 | 1-2年 | 9.17 | |
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990,000.00 | 2-3年、4-5年 | 9.08 | |
合计 | / | 6,490,000.00 | 59.53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1,978.13 | 251,978.13 | 249,249.58 | 249,249.58 | ||
在产品 | 2,637.43 | 2,637.43 | 6,518.81 | 6,518.81 | ||
库存商品 | 37,436.61 | 37,436.61 | 132,763.78 | 132,763.7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92,052.17 | 292,052.17 | 388,532.17 | 388,532.1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800,797.97 | 3,107,265.54 |
预缴所得税 | 3,697.83 | 1,140.68 |
发行费用 | 594,339.62 | |
合计 | 1,398,835.42 | 3,108,406.22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8,794,145.15 | 329,819,141.4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98,794,145.15 | 329,819,141.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4,170,335.75 | 373,655.71 | 133,725,264.37 | 13,918,289.40 | 472,187,54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647.68 | 2,265.49 | 4,134,796.92 | 532,932.69 | 4,783,642.78 |
(1)购置 | 113,647.68 | 2,265.49 | 4,134,796.92 | 532,932.69 | 4,783,642.78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778,520.37 | 9,863,408.68 | 356,963.17 | 24,998,892.22 | |
(1)处置或报废 | 14,778,520.37 | 9,863,408.68 | 356,963.17 | 24,998,892.22 | |
4.期末余额 | 309,505,463.06 | 375,921.20 | 127,996,652.61 | 14,094,258.92 | 451,972,295.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4,803,071.51 | 255,696.74 | 57,542,038.30 | 9,767,597.22 | 142,368,403.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228,331.09 | 14,902.49 | 11,097,933.98 | 1,351,374.30 | 27,692,541.86 |
(1)计提 | 15,228,331.09 | 14,902.49 | 11,097,933.98 | 1,351,374.30 | 27,692,541.86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63,668.82 | 7,480,504.30 | 238,621.87 | 16,882,794.99 | |
(1)处置或报废 | 9,163,668.82 | 7,480,504.30 | 238,621.87 | 16,882,794.99 | |
4.期末余额 | 80,867,733.78 | 270,599.23 | 61,159,467.98 | 10,880,349.65 | 153,178,150.6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8,637,729.28 | 105,321.97 | 66,837,184.63 | 3,213,909.27 | 298,794,145.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9,367,264.24 | 117,958.97 | 76,183,226.07 | 4,150,692.18 | 329,819,141.4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绿地云玺车位 | 213,903.86 | 正在办理中 |
重庆物流基地 | 32,486,844.73 | 因与施工单位存在纠纷,施工单位申请财产保全,已冻结相应土地使用权 |
合 计 | 32,700,748.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63,922.51 | 43,988,869.5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063,922.51 | 43,988,869.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 | 43,988,869.55 | 43,988,869.55 | ||||
数智中心项目 | 1,039,022.51 | 1,039,022.51 | ||||
增城仓煤气管道安装 | 24,900.00 | 24,900.00 | ||||
合计 | 1,063,922.51 | 1,063,922.51 | 43,988,869.55 | 43,988,869.5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注] | 108,500,000.00 | 43,988,869.55 | 75,677,147.04 | 119,666,016.59 | 110.29 | 100.00 | 自有资金 | |||||
数智中心项目 | 101,000,000.00 | 1,039,022.51 | 1,039,022.51 | 1.05 | 1.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09,500,000.00 | 43,988,869.55 | 76,716,169.55 | 119,666,016.59 | 1,039,022.51 | / | / | / | / |
[注]: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2021年已完工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9,227,626.79 | 469,227,626.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62,846.96 | 5,462,846.96 |
1) 租入 | 5,462,846.96 | 5,462,846.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74,690,473.75 | 474,690,473.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98,641.40 | 30,598,641.40 |
(1)计提 | 30,598,641.40 | 30,598,641.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0,598,641.40 | 30,598,641.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4,091,832.35 | 444,091,832.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9,227,626.79 | 469,227,626.79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407,444.06 | 135,058.25 | 1,930,285.38 | 71,472,787.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455.45 | 54,455.45 | |||
(1)购置 | 54,455.45 | 54,455.4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9,407,444.06 | 135,058.25 | 1,984,740.83 | 71,527,243.1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107,956.32 | 96,708.60 | 1,613,746.19 | 11,818,411.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8,903.92 | 11,456.37 | 217,123.78 | 1,617,484.07 | |
(1)计提 | 1,388,903.92 | 11,456.37 | 217,123.78 | 1,617,484.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496,860.24 | 108,164.97 | 1,830,869.97 | 13,435,895.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910,583.82 | 26,893.28 | 153,870.86 | 58,091,347.9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299,487.74 | 38,349.65 | 316,539.19 | 59,654,376.5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建费 | 11,027,537.52 | 1,594,692.39 | 2,257,383.49 | 629,524.78 | 9,735,321.64 |
租金 | 501,404.25 | 24,533.00 | 476,871.25 | ||
白云机场冷库成套设备工程 | 4,442,794.82 | 439,152.74 | 4,003,642.08 | ||
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 | 119,804,108.04 | 2,371,071.44 | 117,433,036.60 | ||
其他 | 197,995.03 | 113,939.22 | 162,142.71 | 149,791.54 | |
合计 | 16,169,731.62 | 121,512,739.65 | 5,254,283.38 | 629,524.78 | 131,798,663.1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8,601,383.81 | 5,791,696.11 | 38,799,274.00 | 5,822,941.2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72,449.02 | 18,112.26 | ||
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摊销 | 1,903,250.06 | 285,220.94 |
合计 | 40,577,082.89 | 6,095,029.31 | 38,799,274.00 | 5,822,941.2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72,717,998.25 | 172,129,118.14 |
可抵扣亏损 | 19,317,921.12 | 15,608,880.13 |
合计 | 192,035,919.37 | 187,737,998.2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1,886,747.42 | ||
2022年 | 1,500.00 | 1,500.00 | |
2023年 | 130,848.48 | 131,020.47 | |
2024年 | 2,740,157.01 | 2,743,284.19 | |
2025年 | 8,953,846.02 | 10,846,328.05 | |
2026年 | 7,491,569.61 | ||
合计 | 19,317,921.12 | 15,608,880.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 | 9,344,954.13 | 9,344,954.13 | ||||
预付购车款 | 161,900.00 | 161,900.00 | ||||
预付购房款 | 10,532,173.20 | 10,532,173.20 | ||||
其他 | 38,916.50 | 38,916.50 |
合计 | 19,916,043.83 | 19,916,043.83 | 161,900.00 | 161,90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0,000,000.00 | 94,0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0 | 94,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外协综合物流服务费 | 52,010,069.22 | 36,450,599.22 |
应付工程款 | 24,162,855.43 | 13,325,781.38 |
应付其他 | 2,866,436.36 | 5,223,161.13 |
合计 | 79,039,361.01 | 54,999,541.7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 | 9,788,572.38 | 主诉讼案件转入刑事程序,故未支付 |
合计 | 9,788,572.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5,343,724.43 | |
合计 | 5,343,724.4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793,480.94 | |
预收货款 | 2,197,836.39 | 781.31 |
合计 | 2,197,836.39 | 794,262.2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505,515.79 | 113,297,549.87 | 112,079,442.43 | 11,723,623.2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989,387.60 | 7,960,797.06 | 28,590.54 | |
三、辞退福利 | 544,425.27 | 544,425.27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505,515.79 | 121,831,362.74 | 120,584,664.76 | 11,752,213.7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315,052.14 | 103,188,219.38 | 101,988,516.15 | 11,514,755.37 |
二、职工福利费 | 2,345,935.97 | 2,345,935.9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7,707.93 | 4,812,571.37 | 4,811,240.24 | 19,039.0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937.00 | 4,157,478.35 | 4,156,894.43 | 16,520.92 |
工伤保险费 | 216,740.94 | 215,895.80 | 845.14 | |
生育保险费 | 1,770.93 | 438,352.08 | 438,450.01 | 1,673.00 |
四、住房公积金 | 13,077.50 | 837,911.50 | 837,898.00 | 13,09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9,678.22 | 2,112,911.65 | 2,095,852.07 | 176,737.8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505,515.79 | 113,297,549.87 | 112,079,442.43 | 11,723,623.2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796,011.22 | 7,768,287.22 | 27,724.00 | |
2、失业保险费 | 193,376.38 | 192,509.84 | 866.5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989,387.60 | 7,960,797.06 | 28,590.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75,532.68 | 546,652.8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032,451.96 | 1,915,285.44 |
个人所得税 | 178,894.98 | 127,543.9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898.49 | 31,158.97 |
教育费附加 | 19,035.99 | 14,648.73 |
地方教育附加 | 12,691.33 | 9,905.04 |
房产税 | 357,020.18 | 464,832.23 |
土地使用税 | 37,455.96 | 72,570.18 |
印花税 | 113,718.02 | 56,754.49 |
其他 | 36,252.88 | 31,463.58 |
合 计 | 4,105,952.47 | 3,270,815.4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8,433,195.29 | 5,163,682.29 |
合计 | 18,433,195.29 | 5,163,682.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055,152.09 | 3,365,656.68 |
应付暂收款 | 1,260,762.55 | 1,549,075.10 |
应付保险赔款 | 117,280.65 | 248,950.51 |
合计 | 18,433,195.29 | 5,163,682.2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455,692.93 | 31,676,461.09 |
合计 | 36,455,692.93 | 31,676,461.09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合同负债税金 | 8,403.55 | 25,956.98 |
合计 | 8,403.55 | 25,956.9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438,991,064.18 | 450,330,068.39 |
合计 | 438,991,064.18 | 450,330,068.39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544,053.89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544,053.8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68,333.21 | 140,000.04 | 128,333.17 |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第一批省级服务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长财粮指〔2016〕344号) | |
合计 | 268,333.21 | 140,000.04 | 128,333.1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第三方 | 268,333.21 | 140,000.04 | 128,333.17 | 与资产相 |
物流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 关 | ||||||
合计 | 268,333.21 | 140,000.04 | 128,333.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8,782,000.00 | 88,782,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44,338,919.99 | 244,338,919.99 | ||
其他资本公积 | 4,987,267.98 | 4,987,267.98 | ||
合计 | 249,326,187.97 | 249,326,187.9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04,981.58 | 4,143,840.06 | 4,733,692.49 | 615,129.15 |
合计 | 1,204,981.58 | 4,143,840.06 | 4,733,692.49 | 615,129.1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的变动系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交通运输企业按上年度运输服务营业收入的1.00%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258,318.30 | 4,235,544.71 | 34,493,863.0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0,258,318.30 | 4,235,544.71 | 34,493,863.0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的变动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0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0,798,143.97 | 305,341,410.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0,798,143.97 | 305,341,410.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815,695.82 | -163,732,402.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235,544.7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810,864.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7,378,295.08 | 120,798,143.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90,177,487.56 | 368,342,643.72 | 460,120,061.27 | 345,591,055.62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490,177,487.56 | 368,342,643.72 | 460,120,061.27 | 345,591,055.62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9,017.748756 | 46,012.00612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45.629052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0.32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145.629052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45.629052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9,017.748756 | 45,866.377075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07,459.54 | 691,090.00 |
教育费附加 | 508,957.80 | 489,389.7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892,945.16 | 2,495,672.32 |
土地使用税 | 504,370.86 | 418,374.14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546,165.22 | 583,333.24 |
其他税费 | 70,090.92 | 63,589.84 |
合计 | 5,229,989.50 | 4,741,449.3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43,890.12 | 5,891,948.09 |
差旅费 | 83,030.60 | 102,039.66 |
其他 | 33,475.92 | 201,729.09 |
合计 | 7,260,396.64 | 6,195,716.8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866,646.81 | 16,739,739.33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6,753,464.12 | 6,852,276.33 |
股权激励费用 | 2,616,881.98 | |
办公费 | 2,237,271.80 | 2,255,717.37 |
差旅费 | 1,753,499.82 | 1,551,359.16 |
中介费用 | 3,236,434.22 | 7,643,594.04 |
业务招待费 | 548,142.33 | 855,246.37 |
租赁费 | 1,491,953.47 | 2,214,691.05 |
其他 | 795,983.58 | 944,343.85 |
合计 | 36,683,396.15 | 41,673,849.4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17,375.75 | 10,310,897.52 |
直接投入 | 3,655,902.00 | 2,252,424.68 |
技术开发折旧 | 418,302.88 | 545,028.71 |
技术开发杂费 | 42,902.44 | 31,606.55 |
委托外部研发 | 1,315,018.93 | 1,267,924.54 |
合计 | 14,449,502.00 | 14,407,882.0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804,801.42 | 3,696,831.22 |
减:利息收入 | -836,846.90 | -857,501.43 |
汇兑损失 | ||
银行手续费 | 139,540.39 | 81,813.51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625,487.26 | |
合计 | 20,732,982.17 | 2,921,143.3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0,000.04 | 140,000.0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5,145.80 | 1,772,299.1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4,094.04 | 28,045.72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3,269.02 | 21,174.35 |
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 | 846.53 | 779.68 |
合计 | 563,355.43 | 1,962,298.97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181,750.22 | -206,345,797.1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7,119.01 | -167,170.2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 | -873,704.70 | |
合计 | 5,104,631.21 | -207,386,672.0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650,070.66 | 34,173.33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合计 | -650,070.66 | 34,173.3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07,849.78 | 37,569.71 | 307,849.7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07,849.78 | 37,569.71 | 307,849.78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67,610.87 | 41,809.68 | 267,610.87 |
违约金、赔偿款 | 1,033,016.87 | ||
合计 | 575,460.65 | 1,112,396.26 | 575,460.6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616,185.08 | 214,882.26 | 5,616,185.0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616,185.08 | 214,882.26 | 5,616,185.0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
理赔及罚款支出 | 646,945.34 | 341,965.37 | 646,945.34 |
违约金及滞纳金 | 47,359.54 | 6.53 | 47,359.54 |
其他 | 260,806.14 | 277,147.08 | 260,806.14 |
合计 | 6,571,296.10 | 834,001.24 | 6,571,296.1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850,612.99 | 8,176,875.5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2,088.07 | -4,967,152.27 |
合计 | 5,578,524.92 | 3,209,723.2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6,500,657.9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475,098.6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1,479.6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7,045.4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3,332.2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43,198.9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91,692.08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1,286,924.24 |
所得税费用 | 5,578,524.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贸易款项 | 5,381,911.93 | 47,753,027.00 |
政府补助 | 305,145.80 | 1,780,832.18 |
利息收入 | 836,846.90 | 857,501.43 |
押金保证金 | 14,807,204.17 | |
其他往来款 | 313,934.90 | 1,839,069.92 |
解冻的银行存款 | 12,284,009.72 | |
合计 | 21,645,043.70 | 64,514,440.2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各项费用 | 13,722,236.30 | 16,430,819.74 |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82,300.11 | 136,180.87 |
支付理赔及罚款支出 | 418,747.57 | 319,998.34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2,432,658.27 | |
其他往来款 | 2,286,649.58 | 441,267.71 |
贸易款项 | 47,753,027.00 | |
合计 | 16,509,933.56 | 67,513,951.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额 | 28,368,204.39 | |
再融资发行费用 | 621,509.42 | |
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 | 12,475,040.00 | |
支付少数股东资本 | 51,630.62 | |
合计 | 28,989,713.81 | 12,526,670.6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0,922,132.99 | -163,732,563.2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5,104,631.21 | 207,386,672.0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692,541.86 | 27,655,357.8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5,882,011.2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617,484.07 | 1,639,996.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54,283.38 | 2,267,799.6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0,070.66 | -34,173.3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08,335.30 | 177,312.5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430,288.68 | 3,705,364.2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2,088.07 | -4,967,152.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480.00 | -20,410.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225,667.34 | 4,491,960.5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098,969.24 | 7,882,911.34 |
其他 | -589,852.43 | 260,65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11,693.03 | 86,713,734.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2,341,289.23 | 68,230,426.8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8,230,426.80 | 71,906,661.3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10,862.43 | -3,676,234.5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2,341,289.23 | 68,230,426.80 |
其中:库存现金 | 204,615.91 | 239,153.4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2,136,673.32 | 67,991,273.3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341,289.23 | 68,230,426.8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8,480.98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520,303.41 | 工程纠纷、法院冻结 |
合计 | 16,738,784.3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第三方物流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 140,000.04 | 其他收益 | 140,000.04 |
高新技术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稳岗补贴 | 55,345.80 | 其他收益 | 55,345.80 |
以工代训补贴 | 48,800.00 | 其他收益 | 48,800.00 |
就业奖励补贴 | 1,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 |
合计 | 445,145.84 | 445,145.8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1年1月26日 | 注[1] | 100.00%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1年3月17日 | 463,431.94[2] | 51.02% |
[注1]公司对子公司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认缴出缴额为8,000万元,截止资产负债日,尚未出资。[注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认缴出缴额为6,250万元,截止资产负债日,认缴出资463,431.94万元。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重庆荟昌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1年6月24日 | -3,127.18 | 3,127.18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长春 | 长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注2] | 广州 | 广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注3] | 广州 | 广州 | 农业及农牧物流 | 51.02 | 设立 | |
重庆荟昌 | 重庆 | 重庆 | 租赁和商务 | 100.00 | 设立 |
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1] | 服务业 |
[注1] 重庆荟昌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注销,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八、5之说明。[注2]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成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八、5之说明。[注3]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成立,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八、5之说明。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五(一)3、五(一)5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79.46%(2020年12月31日:80.4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40,000,000.00 | 40,500,736.11 | 40,500,736.11 | ||
应付账款 | 79,039,361.01 | 79,039,361.01 | 79,039,361.01 | ||
其他应付款 | 18,433,195.29 | 18,433,195.29 | 18,433,195.29 | ||
租赁负债 | 438,991,064.18 | 727,415,646.73 | 38,249,754.99 | 107,156,968.62 | 582,008,923.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36,455,692.93 | 38,249,754.99 | 38,249,754.99 | ||
小 计 | 612,919,313.41 | 903,638,694.13 | 214,472,802.39 | 107,156,968.62 | 582,008,923.12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94,000,000.00 | 95,241,512.50 | 95,241,512.50 | ||
应付账款 | 68,026,734.03 | 68,026,734.03 | 68,026,734.03 | ||
其他应付款 | 5,163,682.29 | 5,163,682.29 | 5,163,682.29 | ||
小 计 | 167,190,416.32 | 168,431,928.82 | 168,431,928.82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0,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94,0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州 | 投资控股 | 5,000.00 | 46.70 | 46.7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由余军和边菁投资设立,余军的持股比例为
99.40%。余军通过原尚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46.70%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余军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情况祥见本节九、1之说明。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广东恒晨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边绘新 | 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军配偶的哥哥 |
重庆汇合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刘峰于2020年5月离职,2020年12月受让其49%股份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及中介服务 | 1,712,266.05 | 1,584,905.68 |
广东恒晨物流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59,416.52 |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87,788.00 | |
边绘新 | 固定资产 | 80,000.00 | |
小 计 | 1,939,470.57 | 1,584,905.6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重庆汇合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56,640.31 | |
小 计 | 56,640.3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食堂 | 161,122.0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4.31 | 266.9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66,627.25 | |||
合计 | 66,627.2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106,065.45 | 1,680,000.00 |
合同负债 | 重庆汇合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81.31 | |
合计 | 106,065.45 | 1,680,781.3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9日核发了《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号)。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18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方案内容不变。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2022 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251,084.4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盈亏主要来自综合物流服务、物流设备销售、保险代理和商品贸易,各项业务的风险和报酬紧密相连,本公司未对各项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因此本公司未设置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不提供分部报告。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综合物流服务 | 物流设备销售 | 保险代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489,163,815.20 | 362,059.00 | 651,613.36 | 490,177,487.56 | |
主营业务成本 | 367,988,247.63 | 176,976.35 | 177,419.74 | 368,342,643.72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合同纠纷
(1) 2020年4月9日,公司就与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托普旺)、上海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托普旺)之间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称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公司支付运费人民币36,896,850.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4,847,402.0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宝安区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案由立案,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306民初12033号)。2020年4月25日,公司向宝安区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深圳托普旺、上海托普旺的财产在价
值41,744,252.01元的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2020年5月18日,宝安区法院裁定准予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于2020年7月1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6执保6084号)执行裁定。2020年9月10日,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请求追究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该案后续被移送至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下称黄埔区分局)。2020年11月21日,黄埔区分局对本案予以立案。2020年12月30日,宝安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6民初12033号)一审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公司全部的诉讼请求。公司已于2021年2月1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22603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案应依法驳回起诉,转入刑事程序处理。
(2) 2020年5月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向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高正实业以买卖合同纠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惠凌偿还拖欠货款人民币157,686,049.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15,557,144.76元,并要求凌勇、王兴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金星及高正实业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院(下称重庆市第五中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重庆原尚在起诉前向重庆市第五中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的财产在价值163,844,254.07元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以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保函提供担保。2020年5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渝05执保76号)执行裁定,对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名下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3年。2021年8月10日,重庆原尚取得重庆市第五中院出具的《证明书》(2020渝05民初1417号),证明关于重庆原尚与重庆惠凌,王兴惠,凌勇,林金星,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渝05民初1417号法律文书,已于2021年8月10日生效。 2021年8月11日,重庆原尚获悉重庆第五中院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2021)渝05破203号《公告》,重庆第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24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重庆惠凌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8月30日,重庆原尚向重庆市第五中院提交了申请执行材料,申请对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同日作出(2021)渝05执220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重庆原尚于2021年8月18日向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债权申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案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已生效,处于执行阶段。
(3) 2020年1月2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洋洋食品有限公司、张振民签订《协议书》,经各方清算后共同确认,截至2019年10月25日,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向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购销价款19,461,253.77元,内蒙古美洋洋食品有限公司和张振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5,700,000.00元后再未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20年11月17日,
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尚欠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15,380,105.04元货款及相应的利息。2020年11月17日,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就与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洋洋食品有限公司、张振民提请了诉讼程序,要求其偿还人民币15,380,105.04元货款及相应的利息。经案件调解后,临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做出《民事调解书》((2020)内0802民初7241号),支持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是因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洋洋食品有限公司、张振民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债务,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已经向临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2021年6月30日,上海荟宁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6月30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内0802执103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法院依据上海荟宁运输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解除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临河区东开发区融丰街北隆盛路西房屋一套的查封。2021年7月2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内0802执1035号《执行裁定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执行程序终结,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公司通过积极催收已追回应收账款538.19万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94,300,687.57 |
6-12个月 | 1,390,974.01 |
1年以内小计 | 95,691,661.58 |
1至2年 | |
2至3年 | 36,896,85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2,588,511.5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27.83 | 36,896,850.00 | 100.00 | 36,896,850.00 | 24.99 | 36,896,85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691,661.58 | 72.17 | 1,011,166.42 | 1.06 | 94,680,495.16 | 110,766,656.34 | 75.01 | 1,277,460.71 | 1.15 | 109,489,195.63 |
其中: | ||||||||||
合计 | 132,588,511.58 | 100.00 | 37,908,016.42 | 28.59 | 94,680,495.16 | 147,663,506.34 | 100.00 | 38,174,310.71 | 25.85 | 109,489,195.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客户运输费可回收性低 |
合计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龄组合 | 95,552,746.34 | 1,011,166.42 | 1.06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138,915.24 | ||
合计 | 95,691,661.58 | 1,011,166.42 | 1.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77,460.71 | -266,294.29 | 1,011,166.42 | |||
合计 | 38,174,310.71 | -266,294.29 | 37,908,016.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27.83 | 36,896,850.00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30,000,056.49 | 22.63 | 300,000.56 |
广州东风日梱物流有限公司 | 11,648,560.35 | 8.79 | 116,485.60 |
武汉东本储运有限公司 | 9,577,865.39 | 7.22 | 95,778.65 |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5,157,084.15 | 3.89 | 51,570.84 |
合计 | 93,280,416.38 | 70.35 | 37,460,685.65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4,233,758.78 | 228,155,325.68 |
合计 | 174,233,758.78 | 228,155,325.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745,278.43 |
1至2年 | 20,220,625.08 |
2至3年 | 34,414,927.0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7,056,357.41 |
4至5年 | 65,230,588.00 |
5年以上 | 848,147.84 |
合计 | 240,515,923.8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231,882,981.88 | 291,404,941.89 |
押金保证金 | 6,760,362.80 | 8,203,072.48 |
保险赔款 | 142,666.83 | 761,881.84 |
备用金 | 213,386.63 | 230,557.30 |
其他 | 1,516,525.70 | 1,184,294.68 |
合计 | 240,515,923.84 | 301,784,748.1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756.76 | 45,195.45 | 73,573,470.30 | 73,629,422.51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54.16 | 154.16 | ||
--转入第三阶段 | -6,881.67 | 6,881.6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66.04 | -36,926.32 | -7,311,197.17 | -7,347,257.4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1,468.64 | 1,541.62 | 66,269,154.80 | 66,282,165.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121,015.26 | -7,418,815.92 | 65,702,199.3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8,407.25 | 71,558.47 | 579,965.72 | |||
合计 | 73,629,422.51 | -7,347,257.45 | 66,282,165.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0,667,468.23 | 1年以下、2-3年、3-4年 | 46.01 | 58,788,185.35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7,368,282.44 | 3-4年、4-5年 | 19.69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8,650,890.20 | 2-3年、3-4年、4-5年 | 16.07 |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340,708.54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11.37 |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853,632.47 | 1年以内、2-3年 | 3.27 | 6,914,013.99 |
合计 | / | 231,880,981.88 | 96.41 | 65,702,199.3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122,473,414.21 | 122,473,414.2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22,936,846.15 | 122,936,846.15 | 122,473,414.21 | 122,473,414.2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1,983,800.00 | 1,983,800.00 |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海原尚荟宁运输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89,614.21 | 2,489,614.21 |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463,431.94 | 463,431.94 | ||||
合计 | 122,473,414.21 | 463,431.94 | 122,936,846.1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3,887,540.39 | 348,118,643.45 | 408,890,599.92 | 316,142,703.32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433,887,540.39 | 348,118,643.45 | 408,890,599.92 | 316,142,703.3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9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9,9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58,405.9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5,145.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381,911.9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7,500.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8,209.59 | 个税手续费返还、进项税加计抵减、免征增值税及 |
附加税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9,280.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78,641.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0 | 0.35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8 | 0.35 | 0.3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余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