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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9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时间过半

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郭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3,7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98%;副总经理章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0,45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52%;副总经理陈嵘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3,7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5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建军先生、章骏先生、陈嵘女士拟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05,365股(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61%。其中郭建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39,565股(含),章骏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28,735股(含),陈嵘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37,065股(含)。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均不超过上年年末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0-072。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收到郭建军先生、章骏先生、陈嵘女士发来

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2月28日,高级管理人员郭建军先生、章骏先生、陈嵘女士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自减持计划披露以来,郭建军先生及陈嵘女士均未发生减持,章骏先生于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建军先生、章骏先生、陈嵘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均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郭建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3,7820.0498%其他方式取得:103,782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0股
章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0,4580.0352%其他方式取得:80,458股
陈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3,7820.0454%其他方式取得:103,782股

注:1、其他方式均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以上比例是以华扬联众2020年8月10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的总股本数228,615,614股为基础计算。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郭建军先生及陈嵘女士均未发生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建军先生、章骏先生、陈嵘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治理结构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继续关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建军先生、章骏先生、陈嵘女士根据

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郭建军先生、章

骏先生、陈嵘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章骏11,0000.0048%2020/9/28 ~2020/9/29集中竞价交易28.45 -29.30315,65069,4580.0304%

(三)其他风险

1、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建军先生、章骏先生、陈嵘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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