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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昕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现任北京春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反之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现任深圳市分享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及医疗健康基金主管合伙人,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子君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具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现任上海诚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我们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王昕770
黄反之770
张子君770

(二)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王昕33
黄反之33
张子君33

(三) 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四)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我们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对我们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所有担保事项进行严格的核查与监督。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系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的保证。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了解,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保持稳定。2022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更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2023年1月30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0万元到-55,000万元,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000万元到-56,000万元。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回报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987,469.40元。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01,286,173.1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973,397,272.38元,减去本年实施2020年度派发的63,391,908.16元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11,242,992.38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关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确保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认真出席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水平和经验科学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反之、王昕、张子君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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