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9年9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11:00在福清市元洪投资区公司行政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怀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