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一致行动人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51,255,213股、63,695,100股,合计持有214,950,3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837%。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生光及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金生光 | 5%以上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151,255,213 | 27.0097% | IPO前取得:140,324,02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688,420股 大宗交易取得:8,242,773股 |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63,695,100 | 11.3740% | IPO前取得:52,840,2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854,900股 |
注:以上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金生光 | 151,255,213 | 27.0097% | 金生光持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 |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3,695,100 | 11.3740% | 金生光持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 | |
合计 | 214,950,313 | 38.3837%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金生光 | 0 | 0% | 2019/10/28 ~2020/1/25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0-0 | 0 | 151,255,213 | 27.0097% |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2019/10/28 ~2020/1/25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0-0 | 0 | 63,695,100 | 11.3740% |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全部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减持主体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