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43 公司简称:正平股份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海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7,186,489,256.56 | 6,587,834,071.22 | 9.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45,958,540.46 | 1,393,645,602.42 | 3.75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77,464.34 | 231,775,222.03 | -191.2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078,507,809.44 | 2,394,869,130.91 | 28.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062,985.51 | 52,974,674.17 | 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354,071.71 | 50,014,629.47 | 12.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8 | 3.89 | 减少0.0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9 | 1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9 | 11.1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12,166.7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4,808.62 | 4,694,862.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1,673.46 | -129,808.2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6,666.93 | -5,381,794.3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8,255.76 | -571,640.31 | |
所得税影响额 | 22,950.87 | 85,127.57 | |
合计 | -368,836.66 | -1,291,086.20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27,407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金生光 | 149,255,273 | 26.65 | 0 | 质押 | 137,956,864 | 境内自然人 | ||||
金生辉 | 59,428,594 | 10.61 | 0 | 质押 | 59,428,594 | 境内自然人 | ||||
青海金阳光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2,444,100 | 9.36 | 0 | 质押 | 52,444,1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金飞梅 | 23,820,725 | 4.25 | 0 | 质押 | 23,820,725 | 境内自然人 | ||||
李建莉 | 21,812,963 | 3.90 | 0 | 质押 | 21,812,963 | 境内自然人 | ||||
金飞菲 | 2,756,880 | 0.49 | 0 | 质押 | 2,756,880 | 境内自然人 | ||||
陆震威 | 2,732,500 | 0.4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元庆 | 2,235,012 | 0.4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雪莲 | 2,213,200 | 0.4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许晓玲 | 2,142,420 | 0.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金生光 | 149,255,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255,273 | |||||||
金生辉 | 59,428,594 | 人民币普通股 | 59,428,594 | |||||||
青海金阳光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2,44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444,100 | |||||||
金飞梅 | 23,820,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20,725 | |||||||
李建莉 | 21,812,9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12,963 | |||||||
金飞菲 | 2,756,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6,880 | |||||||
陆震威 | 2,73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2,500 | |||||||
李元庆 | 2,235,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5,012 | |||||||
张雪莲 | 2,21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3,200 |
许晓玲 | 2,142,4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2,42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为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金生光、金生辉持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其中金生光持有70%,今生辉持有30%。 (2)股东金生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生辉、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因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 | 501,285,105.57 | 1,056,982,294.92 | -52.57% | 主要系质保金调整至合同资产所致 |
预付款项 | 309,976,872.51 | 87,087,110.32 | 255.94% | 主要系施工高峰期预付材料款、工程款所致 |
存货 | 173,209,924.38 | 2,742,748,785.43 | -93.68% | 主要系新收入准则,调整至合同资产所致 |
合同资产 | 3,103,008,816.40 | 主要系新收入准则,质保金、已完工未结算调整至合同资产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8,150,678.97 | 204,813,807.25 | 40.69% | 主要系新增定期存单及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债权投资 | 32,886,900.74 | 886,900.74 | 3608.07% | 主要系新增长期定期存单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88,112,817.46 | 148,515,375.75 | 161.33% | 主要系本期增加对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所致 |
在建工程 | 47,539,460.71 | 31,576,108.47 | 50.56% | 主要系尾矿回收再利用项目进度增加及文旅板块前期投入所致 |
开发支出 | 7,931,192.23 | 4,957,492.27 | 59.98% | 主要系研发支出持续投 |
入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615,597.15 | 7,208,524.11 | 199.86%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所致 |
应付票据 | 781,978,535.18 | 285,862,757.11 | 173.55% | 主要系本期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5,202,623.44 | 637,349,865.73 | -99.18% | 主要系新收入准则,调整至合同负债所致 |
合同负债 | 982,131,613.64 | 主要系新收入准则,调整至合同负债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261,669.20 | 51,605,045.76 | -35.55% | 主要系上年计提部分于本期发放 |
长期应付款 | 18,954,638.36 | 8,552,782.22 | 121.62% | 主要本期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078,507,809.44 | 2,394,869,130.91 | 28.55% | 主要系工程项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2,808,018,980.23 | 2,121,376,887.59 | 32.37% | 主要系工程项目本期开工,施工成本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5,775,316.17 | 546,919.28 | 955.97% | 主要系本期疫情期间无偿捐赠增加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77,464.34 | 231,775,222.03 | -191.20%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项同比减少,项目进度支付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267,346.80 | -133,486,493.51 | 196.11% | 主要系权益法核算单位认缴出资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725,974.63 | 237,776,110.99 | 15.96% | 主要系取得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权益分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560,004,200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200,084元。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完成权益分配事项(公告编号:2020-041)。
3.2.2 项目中标
公司中标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A11标段,该项目工期29个月,中标合同价为440,880,998.00元(公告编号:2020-046)。
3.2.3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议案及部分议案(修订稿),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800万股(含16,8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61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0年5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0年7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请做好正平路桥建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2020年8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0年9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00,00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况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公告编号:2020-016、034、038、040、044、047、051)。
3.2.4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截止本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生辉、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分别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全部办理完成了解除股票质押手续,在上述质权人单位再无质押股份(公告编号:2020-049)。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海明 |
日期 |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