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或“
本公司
”)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千2011年12月24日由青海省正平公路桥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而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83,000,000.00元。2015年9月,公司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8,908.44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2,821. 86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0,303,000.00元。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千2015年10月30日向公司核发了三证合
一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
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226882472D)。
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40号《关千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9,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元
。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0,003,000.00元。
2019年5月17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总股本400,003,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股本160,001,20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560,004,200股。
根据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0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千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1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00,000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国元证券
”
)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二、投资者认购非公开股票的相关情况
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0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1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千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1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00,000股新股;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发行股票募
`
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00.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千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止2021年8月5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1302010129027337785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439,799,966.55元。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39,619,0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
元,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799,966.
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东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限售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