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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正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生辉、李建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飞梅本次分别解除质押1,320.0000万股、681.2963万股、1,530.0000万股,合计解除质押3,531.29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06.22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70%。本次解除质押前,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累计质押10,506.2282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本次解除质押后,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剩余质押6,974.9319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66.38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17.2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772%。本次解除质押前,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29,987.4254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6.3691%,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22%;本次解除质押后,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质押26,456.1291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5.0207%,占公司总股本的37.8148%。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金生辉、李建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飞梅关于其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分别将其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的1,320.0000万股、681.2963万股、1,530.0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合计为3,531.29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7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解质股份(万股)解质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解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解质时间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生辉1,320.000022.2115%1.8867%2022.01.205,942.85948.4944%4,622.859477.7885%6.6076%
李建莉681.296331.2336%0.9738%2022.01.202,181.29633.1178%1,500.000068.7664%2.1440%
金飞梅1,530.000064.2298%2.1869%2022.01.202,382.07253.4048%852.072535.7702%1.2179%
合计3,531.29635.0474%10,506.228215.0170%6,974.93199.9696%

备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计划。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17.2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772%。本次解除质押前,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29,987.4254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6.3691%,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22%;本次解除质押后,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剩余质押26,456.1291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5.0207%,占公司总股本的37.8148%。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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