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6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暨转让部分份额
的公告
一、本次份额转让情况
1、背景概述
2017年6月21日,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投资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认购人民币1.9亿元的合伙份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
2017年9月4日,公司与投资基金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伏博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武汉瑞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投资基金参与认购方正式签署《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确认本次投资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
2017年12月18日,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112)。
2、出资份额转让
投资基金设立后,经各方沟通,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布局特点和相关因素,整合医药战略资源,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拟将其在投资基金的6,750万元基金份额转让给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高
新”),转让后公司认缴出资总额变为1.225亿元,出资比例变为19.9187%。
3、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出资份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宜,本授权可转授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东湖开发区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爱清
注册资本:7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
湖北高新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瑞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黄瑞瑨)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年2月8日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C4栋130室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基金现状:本次转让完成后,基金募集总规模为61500万元。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投资基金总资产33,204.25万元,净资产33,026.1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1.31万元,净利润-1,543.16万元。(数据经审计)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转让后该投资基金合伙人认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 | 比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伏博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00 | 1.3008 |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2,250 | 19.9187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16.2602 |
平阳箴言瑞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 | 8.1301 |
黄盛宇 | 4,000 | 6.5041 |
平潭综合实验区睿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8.1301 |
王琼 | 1,000 | 1.6260 |
北京寰宇善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5,000 | 8.1301 |
上海高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4.8780 |
上犹益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000 | 3.2520 |
上海桔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80 | 3.3821 |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370 | 18.4878 |
合计 | 61,500 | 100.00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布局特点和相关因素,整合医药战略资源,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