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南京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南京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南京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刘正军石向欣温小杰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