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11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4号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潘玉利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公高科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月29日披露的《中公高科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