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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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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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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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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

(一)股份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承诺

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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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加承诺

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3、王壮鹏配偶之兄弟蔡建涛承诺

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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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金兴阳、新联新承诺

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 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企业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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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壮鹏配偶蔡丹虹承诺

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6、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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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在减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发行人,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履行完本承诺为止;本人在违反本承诺期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承诺

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确因本人财务需要,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与减持相关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发行人或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的情形时,本人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当本人计划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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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减持的,每笔减持金额的20%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加承诺

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确因本人财务需要,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与减持相关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发行人或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的情形时,本人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当本人计划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减持的,每笔减持金额的20%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兴阳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原则上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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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因本公司财务需要,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与减持相关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发行人或本公司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股份的情形时,本公司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当本公司计划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全部的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减持的,每笔减持金额的20%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一)本预案有效期及启动条件

1、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在本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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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会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180个自然日内,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方案履行相关义务。若股价稳定方案实施期内未能实现稳定目标,则方案实施期自动延长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预案具体包括三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依次为: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顺序采取如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

(1)发行人董事会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所述情形出现10个交易日内,参照公司股价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确定回购价格和数量区间,拟定回购股份的方案,并对外公告;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①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③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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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公司净利润的20%。

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就回购事项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4)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终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实际控制人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所述情形出现10个交易日内,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方式和期限及完成时间,对外公告;并于公告日后6个月内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增持计划。

(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①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实际控制人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0%。

(3)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所述情形出现10个交易日内,依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拟定增持计划,明确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方式和期限及完成时间,对外公告;并于公告日后6个月内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增持计划。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1)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 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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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程序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未能履行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1、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制订或实施需由公司实施的稳定股价方案,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2、如实际控制人未能提出或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自未能履行约定义务之日起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暂时扣留,直至其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自其未能履行约定义务当月起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总额或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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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公司承诺并保证以同意本预案内容作为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标准之一,要求新聘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 司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和本预案的相应要求。

三、回购承诺

发行人承诺: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可能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的承诺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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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因保荐机构英大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因北京康达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北京康达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申报会计师承诺

因正中珠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正中珠江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及承诺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明显增加,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在短期内出现下降的情况。因此,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 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发行人亦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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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2017年11月4日,公司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日之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期间间隔和顺序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3、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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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7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成本中主要的原材料是废纸。报告期内,国内废纸价格波动较大。2017年8月10日,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修订的《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将未经分拣的废纸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导致进口废纸的市场供应收紧,对废纸的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废纸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将产生较大的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加大公司的成本压力,若公司无法通过调整产品价格向下游转移成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面临不利影响。

(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5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凡利用废纸、农作物秸秆符合4大条件的造纸厂都将享受50%增值税返点。公司自2015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8

年7月起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同时,2015年9月,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44000207),报告期内均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已于2018年7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于2019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省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5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查询结果,发行人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将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491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8日。上述两项税收优惠,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认定,公司的税收成本将会相应上升,若公司无法及时将成本上升转移给下游客户,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达产后,预计公司将增加年产18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公司产品线将更加丰富,且生产能力会进一步提升。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达产周期,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如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四)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高强瓦楞原纸18万吨产能。由于高强瓦楞原纸 的销售状况与下游行业的需求紧密相关,且包装类用纸品种繁多,终端客户的喜好和需求也会经常变化,这将会使本公司面临产品销售不畅或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给本项目的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9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公司2019年1-3月财务报告审阅情况

公司2019年1-3月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9]G16044090458号《审阅报告》。

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33.72万元,净利润1,755.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34.88万元,同比期间2018年1-3月营业收入11,363.48万元,净利润1,761.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97.81元。2019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0.86%,净利润同比下降0.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15.8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1-3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1-3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30,52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10.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8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7.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8.66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10.04%。公司分析主要变动原因为:(1)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以及行业实施供给侧改革、提高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的影响,公司灰底涂布白板纸销售数量、市场价格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涨,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2)公司期间费用率总体保持稳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0

定。公司经营状况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公司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2019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1-2-21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 ...... 3

(一)股份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 3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承诺 ...... 7

二、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 9

(一)本预案有效期及启动条件 ...... 9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 10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 12

(四)未能履行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 12

三、回购承诺 ...... 13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的承诺 ...... 13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 1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 13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 14

(四)发行人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 14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及承诺 ...... 14

六、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 15

七、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 15

(一)股利分配原则 ...... 15

(二)利润分配形式、期间间隔和顺序 ...... 15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 15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 17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 17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17

(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 17

(三)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 18

1-2-22(四)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 18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19

目 录 ...... 21

第一节 释义 ...... 24

一、一般释义 ...... 24

二、专业术语释义 ......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 28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 28

(二)公司发起人 ...... 29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29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 29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 30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 31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31

四、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31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 31

(二)销售模式 ...... 32

(三)采购模式 ...... 32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33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36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 36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 36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7

(一)同业竞争 ...... 37

(二)关联交易 ...... 37

(三)其他关联交易 ...... 39

1-2-23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1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45

九、财务会计信息 ...... 45

(一)财务报表 ...... 45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 53

(三)公司最近三年基本财务指标 ...... 55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5

(五)股利分配政策 ...... 62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6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7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 70

二、项目发展前景 ...... 70

第五节 风险因素 ...... 72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72

二、政策风险 ...... 72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73

四、客户地域性集中的风险 ...... 73

五、技术风险 ...... 74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 74

七、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 74

八、区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 75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76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76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7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7

1-2-2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松炀股份、松炀资源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松炀有限、有限公司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
松炀新材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
金兴阳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
新联新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灿兴玩具汕头市灿兴工艺玩具有限公司
松炀玩具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
松炀投资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
乾亨投资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英大证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康达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正中珠江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京民信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三年2016年、2017年 及2018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
最近一年2018年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5,147.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1-2-25

环保部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改委、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再生纸亦称再生环保纸,以废纸为原料,经过分选、净化、打浆、抄造等十几道工序生产出来的纸张
高强瓦楞纸又称瓦楞原纸,生产瓦楞纸板的重要组成材料之一。瓦楞原纸要求纤维结合强度好,纸面平整,有较好的紧度和挺度,要求有一定的弹性,以保证制成的纸箱具有防震和耐压能力
特种纸具有特殊用途的、产量比较小的纸张
机制纸在各种类型的造纸机上抄造而成的纸和纸板
包装纸又称包装用纸,用于包装目的纸的统称
涂布将糊状聚合物、熔融态聚合物或聚合物熔液涂布于纸、布、塑料薄膜上制得复合材料(膜)的方法
HSASB由污泥反应区、气液固三相分离器(包括沉淀区)和气室三部分组成
CODcr是采用重铬酸钾(K2Cr2O7)作为氧化剂测定出的化学耗氧量,即重铬酸盐指数。在强酸性溶液中,以重铬酸钾为氧化剂测得的化学需氧量
COD水样在一定条件下,以氧化1升水样中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为指标,折算成每升水样全部被氧化后,需要的氧的毫克数,以mg/L表示
BOD5第5天好氧微生物氧化分解单位体积水中有机物所消耗的游离氧的数量,表示单位为氧的毫克/升(O2,mg/l)
SS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

1-2-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147.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

(四)每股发行价格:9.95元

(五)发行市盈率:22.69倍(按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71元/股(按照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00元/股(按照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市净率:1.99倍(以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51,216.63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45,621.06万元

(十三)发行费用概算(包括承销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

1-2-27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共需约5,595.5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承销保荐费用3,554.82
2审计验资费用1,000.00
3律师费用372.64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2.83
5发行手续费215.28

1-2-2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称: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Guangdong Songyang Recycle Resources Co.,LTD注册资本: 154,420,000.00元法定代表人: 王壮鹏成立日期: 2008年9月28日住所: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邮政编码: 515800电话: 0754-85311688传真: 0754-85138188网址: www.sypaper.cn电子信箱: gdsyrr@sypaper.cn经营范围: 环保再生纸、转印纸、热敏纸、各类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收购本企业自用废纸;再生物资回收与销售,污水处理 及再生利用;生产、销售:文化纸,白板纸,牛卡纸,瓦楞纸,包装用纸,生活用纸;加工、销售:纸箱,纸盒;制造、销售:合成材料、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环保设备;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松炀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7月8日,经松炀有限股东会决议,松炀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松炀有限全体股

1-2-29

东签订《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本次变更以截至2014年5月31日松炀有限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净资产值3,361.98万元为基数,按照1:0.8864的比例折成2,980.00万股。2014年7月1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5-00015号《验资报告》。

2014年7月25日,股份公司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583000007697),股本为2,980.00万股。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王壮鹏和王壮加。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 姓名持有的股份数 (万股)持股 比例身份证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
1王壮鹏1,519.8051.00%440521197109******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南村莲凤南*巷*号
2王壮加1,460.2049.00%440521197402******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南村莲凤南*巷*号
合计2,980.00100.00%--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王壮鹏6,106.4039.54%6,106.4029.66%
王壮加1,947.0012.61%1,947.009.46%
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1,036.606.71%1,036.605.03%
林文根714.004.62%714.003.47%
林裕藩500.003.24%500.002.43%
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00.003.24%500.002.43%

1-2-30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林秋兰280.001.81%280.001.36%
林胜235.001.52%235.001.14%
梅立寰200.001.30%200.000.97%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1.30%200.000.97%
其他股东3,723.0024.11%3,723.0018.08%
社会公众股--5,147.4025.00%
合计15,442.00100.00%20,589.4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王壮鹏6,106.4039.54%
2王壮加1,947.0012.61%
3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1,036.606.71%
4林文根714.004.62%
5林裕藩500.003.24%
6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3.24%
7林秋兰280.001.81%
8林胜235.001.52%
9梅立寰200.001.30%
10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1.30%
合计11,719.0075.89%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担任职务
1王壮鹏6,106.4039.54%董事长
2王壮加1,947.0012.61%-
3林文根714.004.62%-
4林裕藩500.003.24%-
5林秋兰280.001.81%-
6林胜235.001.52%-

1-2-31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担任职务
7梅立寰200.001.30%-
8陈怡君158.001.02%-
9陈智伟153.500.99%-
10丘德彪150.200.97%
合计10,444.1067.62%-

1-2-32

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等。公司的“利用废纸再生制备的涂布白板纸”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生产的“玉阳”牌灰底涂布白板纸被评选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2、公司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灰底涂布白板纸,目前拥有“玉阳”、“美阳”两个灰底涂布白板纸品牌,其中“玉阳”牌灰底涂布白板纸为广东省名牌产品。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用于轻工产品外包装,产品终端应用覆盖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快递包装、玩具包装、家电包装、食品包装、服装包装等诸多领域。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环保再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依据订单情况,将所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客户。公司在闽粤地区灰底涂布白板纸市场中有较强竞争力,主要依托闽粤地区的客户资源进行销售。在客户开发方面,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订货周期和账期长短等因素选择重点客户有序开发。对已有客户,公司会积极听取客户的意见,及时将客户的意见反馈至生产、采购等环节的相应部门,从而持续改进公司产品,提升客户满意度,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保持客户关系稳定。公司的销售部、生产部、物控部等部门相互协调,以保证供货的质量和时间符合客户的要求。

(三)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对供应商的原材料质量和及时供货能力进行审核及评价,不断更新、完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的资料数据,并对其综合能力进行审核。

公司生产灰底涂布白板纸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废纸以及丁苯胶乳。目前公司

1-2-33

对废纸和其他原材料等采用按生产计划采购的模式,即生产部门根据公司库存和生产情况进行主要原材料确定采购需求,再由采购部门结合市场行情制定采购计划,适时进行采购。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竞争地位

公司所处的粤东地区位于广东省东部,包括揭阳市、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四个地级市,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灰底涂布白板纸的销售半径约为300公里,主要销售区域为闽粤地区。

2017年,广东省纸及纸板总产量为2,177.70万吨, 规模以上企业250家 ,年产能100万吨以上的企业有5家,30万-100万吨的企业有17家,10万-30万吨的企业有28家。其中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湛江晨鸣纸业有限公司三家龙头企业2017年合计生产量为1,067.00万吨,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和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均位于珠三角地区,湛江晨鸣纸业有限公司位于粤西地区,主要生产漂白硫酸盐阔叶木浆和高档文化纸。细分品种方面,2017年,广东省灰底涂布白板纸及包装纸总产量为521.17万吨,其中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洪梅)灰底涂布白板纸年产能合计为325.00万吨。

2017年,福建省纸及纸板总产量为779.90万吨,共有435家企业 ,100万吨以上造纸企业仅1家,30万-100万吨的造纸企业有6家,30万吨以下企业有115家。 其中福建省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山鹰纸业子公司)、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玖龙(泉州)纸业有限公司三家龙头企业2017年合计生产量为296.00万吨。细分品种方面,根据《中国造纸年鉴2018》统计数据,福建省灰底涂布白板纸产能20万吨以上的企业仅有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一家。

2017年广东、福建部分造纸企业涂布白板纸及白卡纸产能如下表所示:

广东
生产企业名称实际产能(万吨/年)
玖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260

1-2-34

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66
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洪梅)65
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60
佛山华丰纸业有限公司30
江门星辉造纸有限公司30
发行人16
福建
企业名称实际产能(万吨/年)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60

1-2-35

营理念,实施科学的企业管理,严格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贯穿于整个生产管理的过程:公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质量,公司根据各等级产品市场销量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按照灰底涂布白板纸的销量结构针对性地选择适当的原材料,减少成本的同时,实现了产品原材料的最优配比,极大提高了产品品质等级;公司针对各生产环节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规章,对生产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并快速解决,同时不断更新产品技术,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来提高产品品质;同时,公司针对产品质量进 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在公司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监控下,公司生产的灰底涂布白板纸产品纸面挺度、平滑度和白度等各项指标均逐渐提高,为公司保持和开拓市场提供了坚实基础。

(3)区域优势公司所处的粤东地区临近珠三角地区及福建省,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较为活跃,制造业相对发达,对包装纸需求量较大。公司凭借多年的经营经验,通过终端直销和经销商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在闽粤地区建立了良好的销售网络,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销售规模逐年递增。公司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闽粤地区,发挥了公司所处市场环境优势,不断开发产品销售客户,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4)管理及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稳定、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构成了公司突出的管理经验优势。公司总结了多年的产品质量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经验,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方式,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的成熟高效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不仅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反应能力,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注重关键技术岗位、营销岗位的人员梯队建设,实行全面的研发技术队伍、销售队伍培养,着力打造一批行业的技术创新、营销带头人,确保公司持续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的源动力。

3、竞争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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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期限短、融资规模较小

造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持行业先进性,公司需要不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及设备升级、产能提升,以及不断引进技术人员为企业奠定人才基础。公司现阶段研发投入及产能扩充主要依靠公司的营业留存收益及银行短期借款,鉴于行业的特性及公司产能扩张的需求,资金缺口需要通过拓展融资渠道进行融资,补充公司发展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先进性提供动力。

(2)生产规模尚小

本公司是粤东地区的优势企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生产规模尚小,不利于规模经济效应的充分发挥。随着公司原有客户订单量的增长以及对新客户的持续开发,预计未来客户对公司灰底涂布白板纸产品的需求量将持续上升,公司现有产能已趋向饱和状态,目前的产能无法充分满足未来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规模经济效益,公司未来将视市场情况和自身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情况适时扩大生产能力。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6,701.221,956.64-4,744.5870.80%
机器设备22,975.605,892.79-17,082.8274.35%
运输工具270.75127.07-143.6853.07%
其他设备36.7722.13-14.6539.84%
合计29,984.357,998.62-21,985.7373.32%

1-2-37

资产账面价值为7,990.94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有5项,商标有16项,拥有专利24项,软件著作权2项,作品著作权1项。

六、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再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王壮鹏,实际控制人王壮鹏、王壮加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壮鹏、王壮加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出租方名称承租人租赁资产种类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1灿兴玩具1公司土地使用权-13.3326.67
2松炀玩具公司房屋建筑物9.339.339.33

1-2-38

注1:发行人向灿兴玩具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污水处理池、仓库,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由灿兴玩具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款为974.77万元,并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变更登记手续,因此,该关联租赁合同已解除。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万元)167.37152.15111.01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发行人松炀玩具1,370.002014/9/102017/4/21
879.002014/9/102017/4/21
松炀玩具2,700.002016/2/232017/2/23
松炀玩具发行人7,000.002012/8/292017/6/12
王壮鹏、王壮加6,000.002016/1/262017/1/26
灿兴玩具1,026.882017/4/272017/10/31
王壮鹏、王壮加、蔡丹虹、林晓莹5,000.002017/4/272018/4/27
蔡丹虹200.002016/10/252017/10/24
王壮鹏200.002016/10/252017/10/24
蔡丹虹50.002016/10/252017/10/24
王壮鹏50.002016/10/252017/10/24
王壮鹏、王壮加、蔡丹虹、林晓莹12,000.002018/2/62023/2/6
王壮鹏、王壮加、蔡丹虹、林晓莹14,000.002018/2/62023/2/6
王壮鹏、王壮加、蔡丹虹、林晓莹5,000.002018/9/272019/2/10
王壮鹏、王壮加、蔡丹虹、林晓莹3,500.002018/10/102019/10/10
王壮鹏、王壮加、蔡丹虹、林晓莹4,000.002018/12/122023/12/12

1-2-39

关联方抵押担保解除后,发行人未再发生关联方为发行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形,生产经营正常,发行人不存在对上述关联方的担保存在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鹏及配偶蔡丹虹、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壮加及配偶林晓莹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主要系公司 向银行申请借款时,银行需要在公司资产抵押担保的基础上,由实际控制人及配偶对银行借款进行保证担保,为公司提供增信。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借款余额分别为16,650.00万元、13,510.00万元、18,800.00万元,而公司利用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736.85万元、22,587.29万元、22,128.16万元,均大于借款金额,实际控制人及配偶的保证担保仅为增信作用,故公司不存在需要依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收购土地使用权

2017年4月10日,松炀资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关联方灿兴玩具收购其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6,577.40平方米(《澄集用(让)第082700003号》)的土地使用权,收购价格为:9,747,700.00元人民币。2017年4月25日,松炀资源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7年9月20日,公司取得转让后的不动产权证(粤【2017】澄海区不动产权第0003893号)。

(三)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对方名称交易内容2017年度1-9月2017年度10-12月
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灰底涂布白板纸44.38-

1-2-40

易价格是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5、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时间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薪酬情况(万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王壮鹏董事长1971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1月至2014年7月先后任职于汕头市澄海区松云纸艺有限公司、松炀玩具;2008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松炀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5月至2014年7月,任灿兴玩具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发行人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先后任松炀玩具监事、灿兴玩具执行董事、金兴阳执行董事兼经理、新联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松炀投资执行董事。现任发行人董事长。松炀玩具监事、灿兴玩具执行董事、金兴阳执行董事兼经理、新联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松炀投资执行董事26.006,106.4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蔡建涛董事、总经理1973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太平洋保险公司澄海分公司;1999年8月至2003年9月,任汕头市澄海区文利玩具厂厂长;2003年10月至2017年6月,先后任松炀玩具副总经理、松炀有限副总经理、松炀资源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星阳纸品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金兴阳监事、新联新有限合伙人22.7635.00-
李纯董事1981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3月至2012年1月,任松炀玩具财务主管;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松炀有限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发行人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发行人董事。-16.2825.0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2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时间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薪酬情况(万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王林伟董事1978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汕头市高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3月至2008年9月,任松炀玩具副总经理助理;2008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松炀有限总经理助理;2011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汕头市澄海区远通纸品贸易商行负责人;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董事。-12.3515.00-
陈卓嘉独立董事1975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3月至2007年6月任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副所长、安监办副主任,2007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广东加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3年11月至今任广东博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广东博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3.00--
蔡友杰独立董事1964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1年8月至1991年6月,任澄海机械设备总厂会计主管,1991年7月至1995年6月,任澄海机械工业公司财务主管,1995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副主任,2000年1月至今,历任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董事,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3.00--
张立新独立董事1966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7月至1990年6月任上海新华造纸厂技术员,1990年7月至1998年9月任上海星火制浆造纸厂技术员、生产经理,1998年-3.0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3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时间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薪酬情况(万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新伦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技术经理,2004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技术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山东宁阳圣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王维楷监事会主席1990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东亚银行深圳分行汕头支行客户经理,201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13.008.00-
翁腾监事1990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9月至今任发行人制浆部副主管。现任发行人监事。-7.806.00-
王仲伟职工代表监事1983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9年8月起加入公司。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10.406.00-
陈剑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976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5年12月,先后任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汕头丰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12年6月,历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广东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2017年9月,历任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9.50--
林指南副总经理、董事1986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深圳市垅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38--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4

姓名职务性别出生时间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薪酬情况(万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会秘书2010年6月至2016年3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营业部客服总监;2016年3月起任职于松炀资源。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卫龙副总经理1970年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0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职于上海造纸公司星火制浆造纸厂;1997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上海造纸公司开伦造纸厂;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任浙江桐乡福利纸厂厂长兼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11年10月,先后任浙江华远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师、杭州东大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兼工程师、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师、浙江良富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师;2011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18.9035.00-

1-2-45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壮鹏,实际控制人为王壮鹏及王壮加,王壮鹏和王壮加系兄弟关系。王壮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06.4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9.54%;通过金兴阳、新联新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536.60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95%。王壮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7.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2.61%。

王壮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521197109******,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南村莲凤南*巷*号。

王壮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521197402******,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南村莲凤南*巷*号。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34,669,565.89254,305,476.59267,311,917.37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2,944,965.1336,220,999.6628,043,178.84
预付款项2,918,762.594,334,725.4922,996,279.19
其他应收款52,216.2055,117.106,235,106.08
存货40,351,071.4343,527,474.7367,610,254.8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11,898.28
流动资产合计540,936,581.24338,443,793.57392,508,634.6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6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19,857,306.46237,961,487.82170,744,077.59
在建工程--12,203,958.33
无形资产79,909,355.5367,373,036.9029,660,330.73
长期待摊费用7,090,404.058,569,286.4510,246,28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459,775.49376,889.71426,230.91
其他非流动资产5,893,237.151,622,713.701,525,467.50
非流动资产合计313,210,078.68315,903,414.58224,806,347.11
资产总计854,146,659.92654,347,208.15617,314,981.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8,000,000.00135,100,000.00166,5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5,480,085.0223,577,407.9026,633,984.10
预收款项6,917,127.626,325,832.418,698,155.04
应付职工薪酬2,036,586.001,895,864.131,167,519.49
应交税费14,070,809.328,428,175.178,652,016.66
其他应付款409,637.50441,726.67182,541,228.75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196,157.85134,000.00134,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66,110,403.31175,903,006.28394,326,904.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10,401,517.93--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276,268.16993,833.271,127,833.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677,786.09993,833.271,127,833.31
负债合计281,788,189.40176,896,839.55395,454,737.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154,420,000.00154,420,000.00126,000,000.00
资本公积169,703,941.11169,703,941.1111,355,870.46

1-2-47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24,517,695.1615,168,501.028,454,565.40
未分配利润223,716,834.25138,157,926.4776,049,808.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72,358,470.52477,450,368.60221,860,244.4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72,358,470.52477,450,368.60221,860,244.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854,146,659.92654,347,208.15617,314,981.76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营业总收入601,168,753.05459,003,583.43374,788,925.45
其中:营业收入601,168,753.05459,003,583.43374,788,925.45
二、营业总成本512,412,026.61394,374,670.40325,799,545.12
其中:营业成本460,142,611.56348,855,887.52291,254,611.16
税金及附加4,747,641.544,393,520.713,793,572.69
销售费用5,998,147.185,670,924.612,409,177.63
管理费用13,164,645.0713,536,090.938,637,649.47
研发费用18,636,746.8514,128,640.0112,127,829.80
财务费用9,048,808.617,303,414.426,731,318.67
其中:利息费用12,296,306.509,292,368.8612,986,185.52
利息收入3,421,689.492,007,884.946,267,049.29
资产减值损失673,425.80486,192.20845,385.70
加: 其他收益17,041,933.0715,474,238.48-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077.3885,788.73-
三、营业利润105,814,736.8980,188,940.2448,989,380.33
加:营业外收入3,818,950.692,918,855.1712,694,185.92
减:营业外支出50,000.003,149,270.60-
四、利润总额109,583,687.5879,958,524.8161,683,566.25

1-2-48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减:所得税费用14,675,585.6611,136,471.278,356,183.96
五、净利润94,908,101.9268,822,053.5453,327,382.29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4,908,101.9268,822,053.5453,327,382.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908,101.9268,822,053.5453,327,382.2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4,908,101.9268,822,053.5453,327,382.2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610.460.46
(二)稀释每股收益0.610.460.45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30,754,006.17511,093,925.02422,978,568.06
收到的税费返还15,407,782.4413,725,818.4412,293,853.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683,974.506,522,673.541,878,935.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9,845,763.11531,342,417.00437,151,357.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9,437,741.61318,013,327.46318,129,099.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017,145.3517,747,453.0515,222,47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44,826,356.8142,181,357.2336,237,939.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700,727.1221,784,391.8714,705,494.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9,981,970.89399,726,529.61384,295,00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863,792.22131,615,887.3952,856,352.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000.00234,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00.00234,200.00-

1-2-49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750,003.57112,932,759.7327,860,519.71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750,003.57112,932,759.7327,860,519.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23,003.57-112,698,559.73-27,860,519.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4,787,905.6568,075,471.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8,000,000.00192,100,000.00189,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700,000.009,331,382.15458,164,2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700,000.00386,219,287.80715,739,76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5,100,000.00223,500,000.001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984,813.199,391,870.9412,956,956.7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41,126.84483,490.52460,932,402.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325,940.03233,375,361.46663,889,359.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74,059.97152,843,926.3451,850,40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0,514,848.62171,761,254.0076,846,235.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4,154,717.2782,393,463.275,547,227.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4,669,565.89254,154,717.2782,393,463.27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3,382,546.0667,467,663.54257,910,816.95

1-2-5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1,772,978.7531,494,964.7127,702,242.94
预付款项1,722,892.472,648,840.7622,798,230.29
其他应收款20,880,966.2028,521,867.106,228,830.80
存货40,351,071.4343,527,474.7367,597,790.8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11,898.28
流动资产合计388,110,454.91173,660,810.84382,549,810.1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191,311,206.78191,311,206.78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19,847,959.18237,949,286.82170,733,535.19
在建工程--12,203,958.33
无形资产37,636,149.2638,721,014.9029,660,330.73
长期待摊费用7,090,404.058,569,286.4510,246,28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607,348.55539,442.54412,470.87
其他非流动资产5,893,237.151,622,713.701,525,467.50
非流动资产合计462,386,304.97478,712,951.19234,782,044.67
资产总计850,496,759.88652,373,762.03617,331,854.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8,000,000.00135,100,000.00166,5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5,405,307.0223,496,068.3426,633,524.90
预收款项6,917,127.626,325,832.418,698,155.04
应付职工薪酬2,006,459.401,886,872.391,148,519.49
应交税费13,583,391.608,186,477.528,647,068.78
其他应付款409,637.50441,726.67182,541,228.75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196,157.85134,000.00134,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2-51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合计265,518,080.99175,570,977.33394,302,496.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10,401,517.93--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276,268.16993,833.271,127,833.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677,786.09993,833.271,127,833.31
负债合计281,195,867.08176,564,810.60395,430,330.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154,420,000.00154,420,000.00126,000,000.00
资本公积169,703,941.11169,703,941.1111,355,870.46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24,517,695.1615,168,501.028,454,565.40
未分配利润220,659,256.53136,516,509.3076,091,088.68
所有者权益合计569,300,892.80475,808,951.43221,901,524.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850,496,759.88652,373,762.03617,331,854.81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营业收入581,051,533.00438,188,051.68374,149,085.22
减:营业成本441,101,885.30329,112,063.40290,650,371.20
税金及附加4,557,580.764,329,330.883,792,851.11
销售费用5,781,119.935,538,728.692,354,580.26
管理费用12,503,090.8413,393,802.668,611,739.67
研发费用18,636,746.8514,128,640.0112,127,829.80
财务费用11,219,426.777,352,987.756,740,181.26
其中:利息费用12,296,306.509,292,368.8612,986,185.52
利息收入1,247,785.931,956,677.816,258,086.70
资产减值损失452,706.731,753,977.80827,111.42
加:其他收益17,041,933.0715,474,238.48-

1-2-52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077.3885,788.73-
二、营业利润103,856,986.2778,138,547.7049,044,420.50
加:营业外收入3,818,950.692,918,855.1712,694,185.92
减:营业外支出50,000.003,149,270.60-
三、利润总额107,625,936.9677,908,132.2761,738,606.42
减:所得税费用14,133,995.5910,768,776.038,369,944.00
四、净利润93,491,941.3767,139,356.2453,368,662.42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3,491,941.3767,139,356.2453,368,662.4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93,491,941.3767,139,356.2453,368,662.42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03,627,652.30491,355,646.61422,588,834.88
收到的税费返还15,407,782.4413,725,818.4412,293,853.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510,070.946,471,466.411,876,204.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0,545,505.68511,552,931.46436,758,893.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07,760,573.24293,518,166.69317,209,966.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848,117.2317,578,255.9815,184,47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44,171,537.1041,980,739.6036,237,858.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228,292.6721,670,111.7814,682,056.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7,008,520.24374,747,274.05383,314,352.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536,985.44136,805,657.4153,444,540.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000.00234,200.00-

1-2-53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00.00234,2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12,403.5784,276,430.0427,849,807.71
投资支付的现金-181,311,206.78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2,403.57265,587,636.8237,849,807.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403.57-265,353,436.82-37,849,807.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4,787,905.6568,075,471.7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8,000,000.00192,100,000.00189,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740,000.009,324,776.59457,164,2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5,740,000.00386,212,682.24714,739,76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5,100,000.00223,500,000.0019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984,813.199,391,870.9412,956,956.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41,126.8430,448,490.52459,932,402.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325,940.03263,340,361.46662,889,359.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414,059.97122,872,320.7851,850,40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6,065,641.84-5,675,458.6367,445,135.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7,316,904.2272,992,362.855,547,227.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3,382,546.0667,316,904.2272,992,362.85

1-2-54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61-306.3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25.72440.5939.1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19.18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的股份支付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5926.140.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计541.92160.38659.21
减:所得税影响额81.2924.0698.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55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合计460.63136.32560.33
项目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031.921.00
速动比率(倍)1.881.68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0627.0664.0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0.020.04-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4.7314.1115.25
存货周转率(次/年)10.976.285.3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4,368.4110,825.658,759.14
利息保障倍数(倍)9.919.605.7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0.910.850.4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171.110.61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18.08%0.610.61
2017年16.80%0.460.46
2016年33.09%0.46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17.20%0.580.58
2017年16.47%0.450.45
2016年29.61%0.410.40

1-2-5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54,093.6663.33%33,844.3851.72%39,250.8663.58%
非流动资产31,321.0136.67%31,590.3448.28%22,480.6336.42%
资产合计85,414.67100.00%65,434.72100.00%61,731.50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6,611.0494.44%17,590.3099.44%39,432.6999.71%
非流动负债1,567.785.56%99.380.56%112.780.29%
负债合计28,178.82100.00%17,689.68100.00%39,545.47100.00%

1-2-57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8年12月31日/2018年2017年12月31日/2017年2016年12月31日/2016年
流动比率(倍)2.031.921.00
速动比率(倍)1.881.680.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0627.0664.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4,368.4110,825.658,759.14
利息保障倍数(倍)9.919.605.75

1-2-58

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2016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4.7314.1115.25
存货周转率(次/年)10.976.285.34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营业收入60,116.8830.97%45,900.3622.47%37,478.89
营业利润10,581.4731.96%8,018.8963.69%4,898.94
利润总额10,958.3737.05%7,995.8529.63%6,168.36
净利润9,490.8137.90%6,882.2129.06%5,332.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90.8137.90%6,882.2129.06%5,332.74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30.1833.86%6,745.8841.35%4,7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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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自产B级灰底涂布白板纸43,724.1072.73%37,600.0481.92%36,884.9898.42%
B+级灰底涂布白板纸11,080.4318.43%4,886.1010.65%-0.00%
灰板纸3,300.635.49%608.271.33%
小计58,105.1596.65%43,094.4193.89%36,884.9898.42%
加工贸易2,011.723.35%2,805.956.11%593.911.58%
合计60,116.88100.00%45,900.36100.00%37,478.89100.00%
地区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广东56,834.8994.54%42,206.7891.95%34,219.9591.30%
福建2,393.923.98%3,039.176.62%2,344.616.26%
其他地区888.071.48%654.411.43%914.332.44%
合计60,116.88100.00%45,900.36100.00%37,478.89100.00%
渠道类别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55,047.2791.57%41,569.0390.56%35,631.28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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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类别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经销5,069.618.43%4,331.339.44%1,847.614.93%
合计60,116.88100.00%45,900.36100.00%37,478.89100.00%
项 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自产:
B级灰底涂布白板纸10,327.0523.62%9,364.4924.91%8,291.8922.48%
B+级灰底涂布白板纸2,937.0726.51%1,316.5026.94%-0.00%
灰板纸730.8422.14%127.3320.93%-0.00%
小计13,994.9624.09%10,808.3225.08%8,291.8922.48%
加工贸易107.655.35%206.457.36%61.5510.36%
合计14,102.6123.46%11,014.7724.00%8,353.43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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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销售费用599.811.00%567.091.24%240.920.64%
管理费用1,316.462.19%1,353.612.95%863.762.30%
研发费用1,863.673.10%1,412.863.08%1,212.783.24%
财务费用904.881.51%730.341.59%673.131.80%
合计4,684.837.79%4,063.918.85%2,990.607.98%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86.3813,161.595,28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2.30-11,269.86-2,786.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7.4115,284.395,185.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051.4817,176.137,684.62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3,075.4051,109.3942,297.86
含税销售收入69,899.7353,703.4243,850.3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税销售收入0.900.950.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943.7731,801.3331,812.91
营业成本46,014.2634,885.5929,125.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86.3813,161.595,285.64
净利润9,490.816,882.215,332.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1.471.9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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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0.95和0.90,两者基本持平,表明公司总体销售回款情况稳定、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分别为0.99、1.91和1.47,总体来看,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86.05万元、-11,269.89万元及-1,472.3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表现为净投资,主要原因系由于近年来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以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786.05万元、11,293.28万元和1,475.0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85.04万元、15,284.39万元和5,537.41万元,2016年、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平稳,2017年净额与2016年、2018年相差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2016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18,200万元,上述增资款因尚未取得股转公司同意函而受限,2017年取得股转公司同意函后上述增资款纳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制定了《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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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三)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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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7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该章程草案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后生效。根据该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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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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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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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后交由董事会。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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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出现以上五种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除以上五种情形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2017年11月4日公司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日之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9月14日

注册资本:1.00亿元

股东构成: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海围片风雅西路西北侧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转印纸、热敏纸、各类特种纸;转印系列、热敏系列等高性能新材料特种纸的技术研发。(年产量5,000吨以下造纸厂除外);销售:文化纸,白板纸,牛卡纸,牛皮箱板纸,瓦楞纸,包装用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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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纸;加工、销售:纸箱、纸盒。

最近一年,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总资产21,595.43
净资产19,343.70
净利润1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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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经公司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47.40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将按照项目的轻重 缓急顺序安排实施,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建设期项目备案情况
1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40,731.6024个月《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515-22-03-00605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889.4612个月《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515-22-03-012237】
合计45,6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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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拓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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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公开发售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原材料 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成本中主要的原材料是废纸。报告期内,国内废纸价格波动较大。2017年8月10日,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修订的《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将未经分拣的废纸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导致进口废纸的市场供应收紧,对废纸的价格影响较大。因此,废纸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将产生较大的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加大公司的成本压力,若公司无法通过调整产品价格向下游转移成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面临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环保再生纸。根据《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我国造纸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包括降低资源消耗、降低污染、提高原材料自给程度等。公司所用的废纸作为主要原材料,符合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资源消耗的行业发展方向。同时,国家保护造纸行业发展,维护行业企业利益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及法规对产业发展、对外贸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各方面进行促进和规范。公司所在行业的主要政策风险在于节能减排和环保标准方面。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排放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2014年6月7日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体现了造纸行业降低污染已经是大势所趋;2016年11月2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环监【2016】172号文件《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2017年对造纸行业在内的8个行业超标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我国今后若在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等方面对环保再生纸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环保标准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如公司无法在生产设备更新、生产工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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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以及环保投入增加等方面积极应对,公司将面临失去竞争力、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15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凡利用废纸、农作物秸秆符合4大条件的造纸厂都将享受50%增值税返点。公司自2015年7月起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同时,2015年9月,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44000207),报告期内均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已于2018年7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于2019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省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85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查询结果,发行人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将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491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8日。上述两项税收优惠,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认定,公司的税收成本将会相应上升,若公司无法及时将成本上升转移给下游客户,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地域性集中的风险

受运输半径的限制,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地区,产品终端应用覆盖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快递包装、玩具包装、家电包装、食品包装、服装包装等诸多领域。由于该区域目前的轻工制造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呈现出总量大、数量多、单体小的产业结构特征,因此公司目前的客户较为分散。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只占营业收入的31.65%、31.52%及38.20%,占比较低。如果不能实施良好的市场营销及客户管理,将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导致经营业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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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风险

《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造纸行业需创新能力,提升技术水平。企业需重点研发低消耗、少污染、高质量、高效率制浆造纸技术、清洁高效的制浆技术、造纸纤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废液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生产过程节能、节水、减排、清洁生产技术;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技术;高性能纸基功能性新材料、特种纸及纸板生产新技术;高效造纸化学品及应用技术;制浆造纸生物技术;制浆造纸关键设备及脱水器材的制造技术;全自动控制技术及产业信息化技术等。

如果公司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在新产品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或者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公司的研发项目没能顺利推进或者推进不够及时,公司则可能无法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或不能达到日渐严格的环保要求,从而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阻碍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达产后,预计公司将增加年产18万吨高强瓦楞原纸,公司产品线将更加丰富,且生产能力会进一步提升。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达产周期,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如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七、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高强瓦楞原纸18万吨产能。由于高强瓦楞原纸 的销售状况与下游行业的需求紧密相关,且包装类用纸品种繁多,终端客户的喜好和需求也会经常变化,这将会使本公司面临产品销售不畅或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给本项目的盈利情况带来不利影响。

1-2-75

八、区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的闽粤地区经济发达,是包装用纸的主要消费区域之一。公司目前拥有年产16万吨灰底涂布白板纸的生产规模,但运输半径内其他主要竞争对手如玖龙纸业、理文造纸、联盛纸业等均有较大的产能,且随着近年来造纸行业市场发展趋势良好,部分企业不断扩大产能。虽然公司对区域市场动态和目标客户的需求有充分的了解,成本控制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随着各类资本的不断进入,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面临竞争格局将更加复杂,面临着一定的区域市场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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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利工业区办公楼西侧0754-853116880754-85116988林指南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楼0755-830073800755-83007150梁宏勇、周耿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四层-五层010-50867666010-65527227娄爱东、张狄柠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1001-1008房020-83939698020-83800977王旭彬、张腾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7层A03室010-82961362010-82961376王建春、徐岩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路166号021-68870587021-58754185-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021-68808888021-68804868
工作安排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6月10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19年6月11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19年6月13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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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三、招股说明书全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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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签署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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