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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8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0-037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0年7月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壮鹏先生、蔡建涛先生、王林伟先生、李纯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四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上述四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

1.1、选举王壮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蔡建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王林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选举李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蔡友杰先生、陈卓嘉先生、张立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上述三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四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如在任期内达到任职年限的,公司将依法重新选举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1、选举蔡友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陈卓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张立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周耿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英大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骥先生接替周耿明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保荐代表人的变更,公司需要重新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需要重新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终止。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7月7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壮鹏先生: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1月至2014年7月先后任职于汕头市澄海区松云纸艺有限公司、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2008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5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灿兴工艺玩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先后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监事、汕头市灿兴工艺玩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王壮鹏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61,064,000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6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蔡建涛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太平洋保险公司澄海分公司;1999年8月至2003年9月,任汕头市澄海区文利玩具厂厂长;2003年10月至2017年6月,先后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汕头市龙湖区星阳纸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蔡建涛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350,000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是王壮鹏先生配偶的兄长;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王林伟先生: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汕头市高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3月至2008年9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08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汕头市澄海区远通纸品贸易商行负责人;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王林伟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00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李纯女士: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任汕头市松炀纸业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李纯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0股,共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友杰先生: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1年8月至1991年6月,任澄海机械设备总厂会计主管,1991年7月至1995年6月,任澄海机械工业公司财务主管,1995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副主任,2000年1月至今,历任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友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卓嘉先生: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3月至2007年6月任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副所长、安监办副主任,2007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广东加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3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广东博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0年1月至今任广东和益祥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卓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张立新先生: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7月至1990年6月任上海新华造纸厂技术员,1990年7月至1998年9月任上海星火制浆造纸厂技术员、生产经理,1998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上海新伦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技术经理,2004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经理、技术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山东宁阳圣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立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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