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128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7日10点。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潘建波 联系电话:0571-64793028 传真:
0571-64755918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607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