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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0

公司代码:603867 公司简称: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 2019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70.15万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1,653.50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5,424.59万元。

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定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35,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化股份60386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建宏潘建波
电话0571-647930280571-64793028
办公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电子信箱xhhg@xhchem.comxhhg@xhchem.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163,125,986.071,724,618,109.012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60,938,811.23790,089,651.0172.25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253,412.8180,760,628.26110.81
营业收入945,732,778.431,134,990,173.85-1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01,460.2189,864,239.21-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437,406.2780,443,166.63-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813.37减少3.2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00.86-6.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00.86-6.98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54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建德市国资公司(SS)国有法人17.224424,114,10124,114,101
胡健境内自然人10.552014,772,81514,772,815
宋凌境内自然人2.64933,709,0003,709,000
王卫明境内自然人1.33831,873,6171,873,617
金志好境内自然人1.27531,785,4831,785,483
包江峰境内自1.17831,649,6201,649,620
然人
吴永根境内自然人1.11951,567,3301,567,330
徐卫荣境内自然人0.95791,341,0561,341,056
赵建标境内自然人0.95791,341,0561,341,056
郑笔文境内自然人0.77351,082,9251,082,92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573.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67%;毛利率23.04%,比去年同期21.31%略有增长;实现利润总额10,597.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0.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8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3.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9%。

报告期内脂肪胺类产品销量基本稳定,较上年同期略降2.40%,销售毛利率从上年同期26.16%下降到21.91%。其中:异丙胺产品销量下降17.37%,但受主要原料丙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影响,销售毛利率从上年同期7.88%提高到21.80%;乙基胺产品受市场竞争及下游需求减少影响,销售单价下降幅度大于主要原料价格下降幅度,销售毛利率从上年同期40.98%下降到18.01%,经过公司积极营销产品销量上升16.18%。有机溶剂类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94%,受主要原料丙酮价格下降导致丙烯法异丙醇报告期内开工不足、市场有效供应能力明显下降影响,销售毛利率从上9.99%提高到19.02%。

受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子公司江苏新化、馨瑞香料、滨海新化自3月21日起停止生产、进入安全检修,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恢复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整体收入及利润

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齐心协力,狠抓安全、环保工作,积极开拓市场,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研发技改工作,公司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是受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影响,江苏新化、馨瑞香料未能按照预期恢复生产,公司总体经济效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上年同期略降2.49%。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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