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展期并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供应链”)持有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6,841,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5%。新奥能源供应链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100,167,770股,占新奥能源供应链持有公司股份的56.64%。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通过新奥能源供应链、北京亿恩锐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262,816,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9%,本次质押完成后王玉锁先生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136,435,84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1.91%,占公司总股本的27.04%。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的通知,新奥能源供应链将其持有
的58,467,77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并另将4,000,000股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是 | 58,467,770 | 否 | 否 | 2020/3/6 | 2021/3/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06% | 11.59% | 自身生产经营 |
4,000,000 | 否 | 是 | 2020/3/6 | 2021/3/5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6% | 0.79% | 补充 质押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176,841,072 | 35.05% | 96,167,770 | 100,167,770 | 56.64% | 19.85% | 0 | 0 | 0 | 0 |
北京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1,041,252 | 6.15%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21,760,879 | 4.31% | 21,760,879 | 21,760,879 | 100% | 4.31% | 0 | 0 | 0 | 0 |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8,666,443 | 3.70%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 14,507,253 | 2.88% | 14,507,200 | 14,507,200 | 99.99% | 2.88% | 0 | 0 | 0 | 0 |
合计 | 262,816,899 | 52.09% | 132,435,849 | 136,435,849 | 51.91% | 27.04% | 0 | 0 | 0 | 0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比例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0%,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新毅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质押股份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数量为59,460,879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22.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79%,对应融资金额为3.26亿元。
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已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数量为76,974,970股(不含上述未来六个月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29.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6%。对应融资金额为3.87亿元。
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收益、持有股份分红等。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奥能源供应链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独立性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