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18年8月3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清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