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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8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18年11月27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一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了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边慧娟女士为公司董事,现拟补选边慧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88.89%;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为说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监管部门要求,公司重新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重新出具了天健审(2018)8180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88.89%;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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