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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公司代码:603876 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鼎胜新材603876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诚李玲
电话0511-855808540511-85580854
办公地址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
电子信箱cheng.wang@dingshengxincai.comliling@dingshengxincai.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1,539,405,111.208,451,379,583.013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81,048,008.833,381,747,002.768.85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76,800,611.75-234,534,360.67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5,486,771,919.115,119,457,744.60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57,201.08103,403,259.478.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550,311.3198,197,442.243.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73.89减少0.6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27-3.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270.0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40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26138,704,300138,704,3000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5.5566,880,00000
周贤海境内自然人11.2648,424,00048,424,0000
杭州陆金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5128,000,0000质押28,000,000
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2126,700,00000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4018,900,00000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38,736,70000
王小丽境内自1.536,600,0006,600,0000
然人
江苏高投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883,775,00000
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72,893,32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报告期内不断巩固公司龙头地位,提高公司市场份额,同时,积极研发新产品,以电池铝箔等产品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影响力。

1.收入规模稳步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8,677.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1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225.72万元,同比上升8.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155.03万元,同比上升3.41%。

2.可转债成功上市,募投项目顺利建设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 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1,2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54亿。公司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5年4月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0.80元/股。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

可转债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和“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

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等。上述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现有产品结构, 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进一步巩固公司龙头地位并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首发募投项目顺利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公司董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合理使用募资资金,稳步推进IPO募投项目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069,169.93元,募投项目累计投资进度约67.30%。

4.全球化生产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在泰国投资设立了泰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并继续在泰国投资设立鼎亨新材料公司,计划利用上述平台在泰国进行铝箔生产。海外生产平台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公司减少贸易摩擦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发行人积累海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营、管理经验,降低向海外出口产品的成本,并进一步发掘潜在客户,扩大海外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5.继续推进再融资工作

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及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备案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等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已取得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接受备案通知书》(债权融资计划[2018]第0652号),且公司已成功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超短期期融资券业务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251号),公司将择机发行。

上述两项再融资业务积极增强了公司再融资能力及市场影响力,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

6.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实施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从生产、采购、销售、包装、物流、人力等多个维度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工艺创新,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降低产品成本;为提升全员降成本意识,公司将成本控制指标由公司分解到各部门,再由部门分解到班组,将“成本最优化”的理念从经营团队渗透到生产一、二线员工,有效的控制产品制造成本和各项费用。

7.持续完善、强化内控体系,维护股东利益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公司适时的组织董监高学习相关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其任职及管理能力。

另外,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积极引进人才,对各类业务、各部门现行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有效保障公司的平稳持续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和股东利益。

8.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稳定的投资者回报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依托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调研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2019月5月举行了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业务情况、未来发展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建立并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以上市后公司现有总股本43,000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全体股东共同分享了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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