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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1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1月9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收购合营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内蒙古联晟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晟新材”)50%的股权,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联铝材”)持有联晟新材50%的股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锦联铝材持有联晟新材50%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丰富和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本次收购锦联铝材持有联晟新材50%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320,365,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联晟新材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合营公司股权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1月26日15:00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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