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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不锈:武进不锈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3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0-078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26,550,544份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具体减持计划内容如下: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股东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6,550,5446.63%IPO前取得:8,389,560股 其他方式取得:18,160,984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84,7200.38%2019/7/26~2020/1/219.85-12.122019-07-05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284,3000.80%2020/2/25~2020/4/2810.98-11.412020-02-04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3,217,2403.30%2020/5/29~2020/11/258.25-11.422020-05-0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26,550,544股不超过:6.6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4,045,53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550544股 协议转让减持,区间:20,037,942-26,550,544股2020/12/24~2021/6/21按市场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取得的股份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除发生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的情况外,公司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减持的,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减持的,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第二条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第三条 创投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的,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第六条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照本细则执行。

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公司上市后,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述规则,建银资源久鑫(天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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