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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明轩先生、曾剑秋先生及董事叶芝女士3名成员组成,俞明轩先生作为财务方面专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2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4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2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意见》《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内审部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检查报告》《内审部2021年工作报告及2022年内审计划》《内审部2022年第一季度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

2. 2022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2022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 2022年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审部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检查报告》《内审部2022年半年度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

5. 2022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审部2022年第三季度对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它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中年报工作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在年审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不定期约见、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邮件联系等形式联系财务总监、审计负责人,就2021年年报审计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交流讨论与充分沟通,并持续督促其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在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确定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

和安排。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财务部、内控审计部保持沟通,就有关事项听取财务部、内控审计部的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二)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内共四期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并在会上对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在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守规定,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总体情况,同时对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定,确定内控审计关注重点,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季度结束后认真审阅内审部提交的关于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的报告。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及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通过现场会议、视频会议、单独沟通、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核

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资质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我们日常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半年度结束后认真审阅内审部提交的关于半年度、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检查报告,在此过程中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在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已经我们审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对公司年报审计等事项进行指导并出具意见,同时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了公司运作规范,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审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有效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俞明轩(签字):______________

曾剑秋(签字):______________

叶 芝(签字):______________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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