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先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长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