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林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长城科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 《长城科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二)审议通过《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