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