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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123,840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

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20,000股后的343,203,84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20,384.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340,886.61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98,098.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123,840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20,000股后的343,203,84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20,384.00元(含税)。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11.58%,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充足,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同时为响应鼓励分红的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和积极回报股东,特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此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使用完毕。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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