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719期、“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717期委托理财期限:28天、140天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10月27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赎回,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51,781.27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万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净额为39,256.1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1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16,500.00-
2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9,256.10-
合计39,256.10
序号项目名称使用募集资金净额已置换投入资金
1年产18万吨可兰素项目16,500.002,840.96
2新能源车用冷却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500.00328.80
3补充流动资金9,256.10135.75
合计39,256.103,305.51
受托方 名称产品 类型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理财产品“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719期1,0003.00%2.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理财产品“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717期7,0003.25%87.26
产品 期限收益 类型结构化安排参考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如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8天保本固定收益型//
140天保本固定收益型//
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719期
产生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产品期限28天
起息日2021年2月10日
到期日2021年3月9日
约定收益率3%(年化)
本金及收益支付日2021年3月10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金额兑付金额=投资本金×(1+约定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按四舍五
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本金即为认购金额;实际投资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含)的自然日天数
产品费用管理费:0% 托管费:0% 认购费:0% 赎回费:0%
可否提前购回不可提前购回
可否撤销委托不可撤销
可否转让
税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7717期
产生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产品期限140天
起息日2021年2月10日
到期日2021年6月29日
约定收益率3.25%(年化)
本金及收益支付日2021年6月30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金额兑付金额=投资本金×(1+约定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本金即为认购金额;实际投资天数为起息日(含)至到期日(含)的自然日天数
产品费用管理费:0% 托管费:0% 认购费:0% 赎回费:0%
可否提前购回不可提前购回
可否撤销委托不可撤销
可否转让
税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9月/2020年9月30日2019年1-12月/2019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336,923,411.14530,142,547.84
资产总额2,542,005,650.882,169,687,372.78
负债总额897,888,035.02648,851,232.15
净资产1,644,117,615.861,520,836,140.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265,850.69247,468,295.97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万元)实际收回本金(万元)实际收益(元)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万元)
1银行理财8,0008,000650,958.90
2银行理财4,0004,000314,191.78
3银行理财5,0005,000395,289.04
4券商理财8,0008,000282,301.37
5银行理财3,0003,00073,890.41
6券商理财4,0004,000108,000.00
7银行理财5,0005,000242,328.77
8银行理财4,0004,000190,520.55
9券商理财8,0008,000751,781.27
10银行理财4,0004,000187,945.21
11银行理财4,0004,000
12银行理财9,0009,000
13券商理财1,0001,000
14券商理财7,0007,000
合计74,00053,0003,197,207.302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32,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21.04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1.9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2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14,000
总理财额度35,000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