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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建发合诚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独立董事张光辉先生及董事黄和宾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林朝南先生,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和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独立董事唐炎钊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后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林朝南先生(主任委员)、张光辉先生、唐炎钊先生。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8日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6日1.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8日1.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为确保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工作。在审计期间内,我们会同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就重要会计问题和

重要审计事项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督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在对2022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内部制度修订,持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要求,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具体工作检查、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管控体系较为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风险管控水平较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

(五) 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述事项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其操作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审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 总体工作评价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公司的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等职能,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林朝南、张光辉、唐炎钊

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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