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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运电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世运电路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0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万元(1,000万张,100万手),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373,207.5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3-4号”《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一期)109,337.95100,000.00
合计109,337.95100,000.00

募投项目“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一期)”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电子”)。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世茂电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世茂电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负债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线路板新建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世茂电子变更为世运电路,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世茂电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世茂电子变更为世运电路后,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鹤山世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笑雨
魏宏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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